文的女孩,不像她又黑又瘦又顽皮,老搞砸他辛苦种的花草,反正她就是不得郑爸的缘。
“风,你别走呀!我也不玩了,没有你,我也不会选吴又珍的。”
“那是你的事,随你便!”冷风说完便转头进门,一丁点也不在乎郑浩磊的选择,把他丢在大门外。
为什么要搬嘛,住这不是好好的?
不过没关系,反正河堤那边离这里不远,随时可以骑脚踏车找她打架去!打架?哈!真是个好理由,太好了。
同样的午后,巷口站着一个男孩,是最后面那条巷子刚搬来不是很久的男孩。严格来讲,他不是站在巷口,而是冷风家门口,看他大概也等了十五分钟,搞什么?不会按门铃吗?还是在等谁?令人匪夷所思。
郑浩磊假装要出门,想一探究竟,便牵着脚踏车,用极度缓慢、神色自若的样子,一步步地经过冷风家门前。
“你好!”
哈!宾果!正等你开口呢!
郑浩磊一副不知有何贵干的面目。“什么事?”
“请问冷风是不是住这一间?”对方指了指二号住户。
谁问冷风?先探探。“你找她有事?她正在午睡。”
“你是郑浩磊吧。”
耶?认识我?
“你每天都会经过我们教室大叫‘冷风、冷风’的,不管她在或是不在。”
敢情是不悦了!郑浩磊在心里与他对答。睨着眼瞧他,这男生有点眼熟。
“对了,你和冷风同班,我见过你。”
“没错!,我们在升旗台上也见过两次。”他锐利的双眼很有自信地盯着郑浩磊。他又说:“我叫薛为奇。”
哦——薛为奇,原来是他呀!才转来没多久就领了两次写生奖。
“我是郑浩磊没错。”郑浩磊看他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肯定是对他郑浩磊认识不深,故意重新说一次自己的名字。
“废话!你和冷风同班四年,坐在她隔壁四年,还是她的邻居,功课了不得,将近十项全能,我没说错吧!”就是知道他是郑浩磊才上前问候的。
他居然如此清楚?
“过奖、过奖,冷风跟你提过我吧。”想必是冷风告诉他的。真开心!风把我形容的如此贴切。哈!
“没有。不过班上同学都认识你,也说你和冷风很好。”薛为奇淡淡地说道,仿佛郑浩磊的厉害与他无关,惟一值得薛为奇关心的是最后那句话,因而音调提高了许多。
可恶的风,居然没跟她新转来的同学提到我!好歹我也是和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邻居嘛。
郑浩磊有点尴尬地笑了笑。可恶,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他扯扯嘴角,意兴阑珊地道:“没什么啦,我和风是邻居又是同学,我把她当兄弟,照顾她是应该的。你看她长得那么像男生,又黑又瘦,丑不啦叽的,没什么人会喜欢她,身为兄弟的我,对她好是理所当然的。”
好一个理所当然,郑浩磊真想打自己耳光,哪壶不开提哪壶呀!冷风一点都不丑,自从上日长水痘后,那长在眼皮上的水痘被抓破,居然眼睛成了双眼皮,世上真是无奇不有。即便冷风原来的丹凤眼也是不丑的,只是他不希望冷风有太多的好朋友,尤其是男生。一股妒意横上郑浩磊的心。特别是眼前这个长得高大的男生,所以他宁可丑化她,也不要不明不白多了一个敌人……敌人?郑浩磊为自己的心虚感到一阵的莫名恐惧。
薛为奇一听,居然牵动起嘴角扯开了唇线,那极完美的笑容淹没了先前锐利的眼神,柔和了许多。
“是这样啊,那就好。”薛为奇放心许多。
什么意思?
“她在睡午觉,你要找她?”哈哈,幸好她是个睡虫,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