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承是晚啼公鸡,非到二十岁才了解朝闻道夕死可以的痛快感,于是开始认真向上。
大三那年,他向父亲贷了一笔款项,筹备计算机公司,他们上市的软件很快地席卷美国和欧洲大陆。
研究所毕业那年,他公司的计算机软件已占了世界市场的百分之八强,年利润破二十亿,美国人崇拜英雄,苏博承这个亚洲商人的传奇在美国广为流传。
再说说育箴,她乖乖的由台大法律系毕业、乖乖进入研究所、乖乖考上执照,也乖乖进人事务所,成了一名年轻律师。
育箴的成就让家中长辈骄傲,连不爱念书的颜家小弟也受感染,在第二年重考时,考进姊姊的学校,成为育箴学弟。
两个优秀的颜家子女,让颜家爸爸在学校里走路都有风。
春假,育箴请几天假和弟弟回家,才四月初,南台湾热得让人想往水里泡,所以,小弟一回家就不见人影,只能从他黄昏回来时晒红的皮肤猜到,他一整天都在海边受太阳肆虐。
育箴毕竟是女生,她成天留在家中陪妈妈,往往一杯冰凉通透的冷饮,一本厚重原装书籍,便花掉她一整个下午,她尽量不让身体挪动,教热浪不至于在她身上造成影响。
啜饮一口冬瓜麦茶,这是她最擅长的饮料,她调的比例完美,不甜不腻、香甜爽口。
曾经……曾经有一个矮黑人的后裔,只要拿到这样一杯饮品,就心满意足,两道浓墨的黑眉敞开,散去额间-点无奈。
她迷恋苏博承。
这种迷恋在科学昌明的现代找不到原因,有人说爱情的发生始于费洛蒙的吸引,问题是,她喜欢他,比荷尔蒙分泌期早上十几年。
还喜欢他吗?
当然,对他的喜欢,她从没间断过,不过,二十七岁的熟女,已聪明得学会隐藏迷恋情绪,二十七岁的熟女心情,再不是隔着一片清透玻璃,任何人都能轻易窥见。
微微一笑,她从窗户往下望。
以前,博承总是从下面抛上来一颗小石子,她冲下楼,他要求她做一件事,大部分是做功课、做美劳,少部分是要她同他一起出去玩,毋庸怀疑,那个少部分绝对是苏妈妈对他提出的「无理要求」。
苏妈妈对育箴很好,就是博承在美国交女朋友,也不对她隐瞒。
她老是拉着育箴的手,信誓旦旦说:「育箴,妳放心,我一定会破坏他们,叫博承娶妳,我只承认妳是我的媳妇。」
可惜,苏妈妈的信誓旦旦,在博承自美国传回订婚消息时破功,她和育箴母亲一路坐火车北上,在育箴的公寓里,抱头痛哭半个多小时,一次次对她说抱歉,抱歉耽误她多年青春。
苏妈妈的哭声让育箴室友坐立难安,最后不得不抱起书本,跑到同学家里借宿。
那夜,育箴用最认真的神情对苏妈妈说:「我明白博承从没喜欢过我,感情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我们都长大了,了解追求各自的幸福没什么不对。」
她的话替博承解套,从此,他在美国是否再交新女朋友,他是否和未婚妻走入礼堂……所有有关他的事,再也传不进她耳朵里。
「育箴。」妈妈轻敲她房门,将她从回忆间拉回。
「来了。」
视线从窗外收回,放下她的冬瓜麦茶,走向房门,打开门,育箴微笑问母亲:
「妈,有事?」
「我蒸了芋头稞,妳帮我送一些给苏妈妈。」
「好。」
说着,她随母亲一起下楼。
「育箴,妳在台北没交到男朋友吗?」
「嗯,我的工作比较忙……」
她开始找借口,最近母亲催她交男朋友的情况越来越急,甚至三不五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