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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日的正午。

    花田中蹲著两个长发少女,一个头发黝黑乌亮,有著健康的麦金色肌肤,另一个容颜、肤色都是雪也似的苍白,棕褐色的长发在阳光的映照下闪动著淡金色的光泽。

    “夕蔷,这些够了吧?”拥有一身健康肤色的杨妤洁,抱起一大把芒草,扬声唤著。

    古夕蔷正专心剪著火鹤花,她抬头望一眼妤洁,点了点头。

    “大厅那个花瓶应该够放,再剪几技火鹤就大功告成了。”

    杨妤洁用报纸把容易割人的芒草包好,蹲在夕蔷身边,她注视著夕蔷白得几乎透明的脸庞,和夕蔷身上米白色的素色连身衣裙,在这个花田里,夕蔷的存在宛如一缕花魂,比她更适合当花的守护神。

    妤洁轻轻撩起夕蔷一绺曳地的发丝,笑著说:“喂,夕蔷,我想下山,你说好不好?”

    “不好。”夕蔷想也没想就回答。“你想下山干什么?当槟榔西施吗?”

    妤洁瞪大眼睛,拍了一下夕蔷的头,严重抗议道:“古夕蔷,台北有那么多工作机会,我只能当槟楖西施吗?”

    “不然你以为你能做什么?说来听听呀,台北除了槟榔以外,没有什么植物更容易接触了吧。”古夕蔷头也没抬,专心地剪火鹤。

    “我……”妤洁怔了怔,呆了半晌,无奈地叹口气。“是啊,一个学植物的到没有植物的台北做什么,唉——”

    “叹什么气,在这个花田里种花不好吗?自由自在又不受约束,何必去那个乌烟瘴气的台北。”夕蔷笑吟吟地在阳光里看著她。

    “问题是这里根本没有年轻男人,我已经二十四岁了,早已经错过谈恋爱的大好时机,而在这个镇上想谈一场恋爱比登天还难,看过来看过去都是欧吉桑,唯一一个条件合适的沉雨青已经是你的了,我还有什么指望啊——”妤洁拖长了尾音,仰起头,一脸无语问苍天的表情。

    “说来说去原来是为了男人,看在好朋友一场,我把沉雨青给你好了。”夕蔷说得正经八百,抱起剪好的五十枝火鹤起身。

    “神经病,沉雨青又不是你的宠物,能让你借我玩个几天再还哪!”妤洁抱著芒草,和夕蔷慢慢走出花田。

    “不用你还,雨青本来就不是我的。”夕蔷耸了耸肩。

    妤洁嗤地一笑。“不是你的,可是却是古奶奶认定的孙婿,那还不是一样。”

    “我不想嫁雨青。”夕蔷蹙著眉,声音微弱。

    “为什么?”妤洁惊呼,第一次看见夕蔷的脸上出现凄惶无奈的神情。

    夕蔷望了她一眼,如果告诉妤洁,她从一个月前就喜欢上了那个打错电话的陌生男人,她一定又会笑自己是神经病了。

    爱上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和灵魂,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有毛病,夕蔷在心里叹口气,和妤洁各抱著一大捧花,走在通往旅社的唯一山道上。

    “我有气喘病,万一嫁给他以后不幸发病了,他不是很倒楣吗?”夕蔷随便想了一个理由。

    “你的气喘病又不严重,认识你两年了也没看你发过病啊!”

    夕蔷笑起来,又随口乱掰。“可是夫妻之间在做‘那种’事的时候,我怕自己会受不了而死在新床上。”

    “神经病!”妤洁尖叫著,大笑。“没那回事好不好!没听说过气喘病患不能做爱的,除非雨青技巧高超,那别说你了,一般人也可能会死去活来,哈——”

    “妤洁,你小声一点好不好?把做爱那种事情说得那么大声,被镇上的人听见了不吓坏才怪。”夕蔷窘得脸都红了。

    “喂、喂——”妤洁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你和雨青到底进行到什么阶段?”

    “什么阶段?”夕蔷一头雾水。“我们只是朋友,能进行到什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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