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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尘中,人与人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不同的在于,有些人快一步,有些人慢一步。然而,最叫人心痛的是,慢的那个人,永远都不知道这场关于相遇的“竞赛”,从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开始。等她感觉心痛的时候,她已经永远地慢了这一步。

    一步咫尺,再见天涯。

    林初欢发现,她哭不出来。一滴泪也没有。心里的那个泪湖,却惊涛骇浪。

    她捂住胸口,蹲在地上,拼命挣扎着想站起身。她不能在这里这样,不能!

    一双铮亮的皮鞋出现在她慌张的视野里。“初欢,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杨光的声音从高处飘过来,他略有迟疑地伸出手,扶着她站起身。

    “没事……站久了,今晚。”林初欢颤抖着嘴唇说。

    “呵呵,我看见你哦,站在抽奖台上,第一次看见你穿哦,蛮好看的。”杨光开启了聊天模式:“今天真是累惨了,而且我们打工的,干着干着就跨年了,说明我们明年照旧累死累活要干一年,兆头太坏了!还好应总良心发现,让我们今天都打车回家,你看这都凌晨了,地铁也结束了!走,我送你回家!”

    林初欢想摇摇头,她实在不想这个时候听他一路的絮叨,可是杨光自顾自地扶起她的臂膀,说:“你脚站麻了吧,来,我扶你,你靠着我走!”

    林初欢更加反抗,杨光觉得她不好意思,一面一个劲地“没关系”一面就去搀扶她,两个人正纠缠在一起,忽然听见一个少女的声音:“姐姐——你让我好找,我都找了一圈了……”

    林素喜奔了过来,身后尾随着的,是肖风。

    “你们……”林素喜歪着脑袋,咬着嘴唇,一脸鬼灵精的笑意,用手指指指他们俩。

    杨光一看见肖风,立马放开缠在林初欢手腕上的手,毕恭毕敬地说:“肖经理好!”

    肖风从他缩回来的手看到他脸上。他终于在记忆中把这个人对上了号——大雨天的那把伞!他沉默着看了一眼林初欢。她的脸色不好。是和这个人吵架了吗?肖风心里暗忖。

    林初欢终于成功地挤出了笑意,说:“我去休息室换了衣服,出来就不见你人影了。怎么你今晚来,也不事先和我说一声?”

    林素喜吐了吐舌头,小鸟依人般倚在肖风身体一侧,娇羞地说:“你问这个人!他平安夜之后就跑去香港玩了,今晚才回来,一下飞机就说要见我,把我从学校的新年舞会里给叫出来!姐姐,我给你打了好些电话,你怎么都不看手机的呀!”

    林初欢下意识地点点头。手机,之前换衣服的时候就把手机取出来放进储物柜了。平安夜,肖风的告白对象,果然就是林素喜!她的思路一下子理清楚了,却仍然炸哄哄的。

    杨光看了一呆!这位美若天仙的少女不会是从未传出过绯闻的肖经理的隐形女友吧?而且,她叫林初欢“姐姐”,难道,她是林初欢的妹妹,那么,肖风就是林初欢的未来妹夫,怪不得,早就听说他们有亲戚关系,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层呢?哇哦,我真是押对宝了!他忙不迭地向林素喜抛去最虔诚的笑容:“林小姐是吗?你好,我叫杨光,木易杨,光明的光,名字很好记的。我和令姐是很好的朋友,幸会幸会!”边说边伸手去握林素喜的纤纤小手。

    肖风轻易地隔开了他们,揽着林素喜的腰,挑着眉毛无视他。

    林素喜仍旧笑眯眯的,露出可爱的小虎牙,说:“你好呀,杨大哥,你是姐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叫林素喜,平素的素,欢喜的喜。”

    “好名字好名字!人漂亮,名字也那么漂亮。”杨光一百个赞美。

    林素喜笑得更欢,抬起脑袋向着肖风卖乖地说:“看吧,看看人家的审美眼光!”

    肖风宠溺地揉揉她的脑袋。

    林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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