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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喜,这一周,我们又不能一起休息了。”林初欢非常抱歉地在电话里对妹妹说。

    “为什么?我明明算过的,这周你的休息日就在周六呀!”林素喜在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有许多委屈。

    林初欢心里默默一叹。

    前一周,她陪同肖风每晚考察商场的两个小时,是她每天每天和同事求来的换班,好容易攒起六天来,休息日得一次性补上这十二个小时。

    林初欢当然知道半个月连续每天上满十二个小时班,是怎样累人的一桩差事。每天都起早摸黑地连轴转,家里的衣服都来不及换洗、地板都积起一层薄薄的灰。那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好像就是她每晚睡觉的旅店一样。仿佛,她唯一对家的需要,就是那里的一张床。

    她刚来的时候,宋心怡就教她,趁着休息天赶紧做上一周放得起的冷菜,每天带一点当中饭,一个星期也就马马虎虎地混过去了。宋心怡中午总是自带便当,她一般不做晚班,回家烧新鲜的饭菜给家里那一老一小的吃。林初欢立刻接受了她的建议。她不仅带中饭,还带晚饭,如果中饭素一点,晚饭就荤一点,一两个菜她都在能力以及的程度内无师自通般地调整平衡,以示一天三餐的区分。可是,这两周,冰箱里一点残羹冷炙也变不出,她根本没有时间买菜做饭,一天两顿饭,她只能顿顿去商场里快餐店解决。她不会翻着花样点菜式,算来算去,套餐都要比单点便宜些,她就顿顿都是基本餐。半个月吃下来,她从来坚不可摧的胃都开始对一成不变的西红柿炒蛋倒了胃口。

    然而,这段辛苦累人的日子,林初欢心里却珍惜得紧。每分钟,甚至每30秒、每10秒,肖风的每一个笑容、每一次挤眼、每一个兴高采烈的转身,她都记得那么清楚。

    她曾经以为,他和她,只有人潮汹涌里匆匆一瞥的缘分,可是,这些天,他正活蹦乱跳地生活在她的身边,她的眼前,她的梦里。

    每一刻,她都要比前一刻更了解他。

    因为了解,所以她知道,和所有女生最初心目中那个白马王子相比,肖风并非英雄一类的人物,他并不像他的名字——里的萧峰那样,盖世豪杰、义薄云天,他的气质更接近里的陈家洛,身世显赫,却性格纤细、犹豫不决。林初欢以前不喜欢陈家洛,她最爱萧峰和阿朱的爱情,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但遇见肖风以后,她开始慢慢认识到,每个女生都会有一个“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娶我”的梦想,但梦想最好还是永远就让它停留在梦想的阶段,否则,都只能猜中开头,永远猜不中结局。

    有一天,那个他出现的时候,是不是盖世英雄,是不是踩着七色云彩,甚至,是不是为了来娶我,都变得没那么要紧了。

    要紧的是,我知道,你已经出现。从我的梦想,来到了我的现实。

    肖风,不可思议地照亮了林初欢的现实。他带着她偷偷潜伏到队伍中探听顾客对商家的评价;浑水摸鱼地蹭赠品;橱窗里的模特是他每一次都乐此不疲的模仿对象;每个店铺门口的激光投影区都是他表演的舞台……他带着她,让她在短短一周内经历了一生中最多的恶作剧,最多的“逃跑”,最多的欢笑。

    他们在一起喝过多少杯奶茶,吃过多少个冰淇淋,每一晚,都是林初欢讨饶,再也装不下去了。每一次,肖风都是正经八百地说:“这是作业!作业!”

    有一两回,正遇上店里有人认出了肖风,还没等他们迎出门,肖风就眼明手快地拉上林初欢就跑。他们七拐八拐跑进安全通道,在上下无人的楼梯上笑得喘个不停。林初欢记得,他牵着自己手时的温度。

    每晚,肖风都要送她回家。“我从来不会让女生一个人那么晚回家!”

    肖风没有留意,林初欢低头前眼神中的落寞。“从来不会。”他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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