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做错事,要勇于承认错误,除非没人发现。当然,很正义的人,就算没人发现,也会承认自己那些错误。
一个家的人做错事,谁来承担错误的后果?是全家人?还是顶梁柱?或者年纪最大的?如果这是相爱的一家,自然是犯错者承担错误,家人共同承担;而一个分离的家,没有为了掩盖错误被发现而犯下更大的错,就算是好了。
一个企业做错事,谁来负责?一个国家做错事,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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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正,出生于1933年,家庭不算贫困,跟那年代的其他人一样,多子多孙。
在那时期,虽然是属于战乱年代,在廉正的周围,却是有过一段相对和平的时间。上完幼稚园,上过私塾,然后…;…;
战火波及,家里的老人,做出全家逃难的决定。
在那段逃难的日子里,廉正经历了很多和平年代经历不到的事。看到路边有一群人围着遗体在哭,那哭声很绝望。夜晚听到有人在求救,求救声渐弱,隔天偶尔会看到在无人的角落多出了不着片缕的女子,双眼失神地蹲着或趴着。有时候还看到一些人围着残体吃饭,待想细看,会有大人遮住眼睛不让看。
有一天,廉正从一个自称躲在苏州庙里逃过一劫,等日本兵离开后,才敢逃离的残疾人口中,得知了一件事。她四肢全断,面貌被毁,只能靠着下巴,一点一点的前进。一路上,有遇到好心人,就照顾她一段时间。没人照顾,她就吃草喝雨水。
她说,那群日本兵,见人就杀,最后将连她在内的一些女子,集中在庙里面。日本兵,不让她们穿衣服,供他们日夜“享受”!她是第一个站出来反抗的,然后被打断了双手,后来踢伤了一位士兵,双腿也被打折了。之后日本兵玩腻了她,便将她丢在一边自生自灭。而她是靠着其他女子的照顾和掩护,后来才躲过日本兵的机枪扫射。
她的命,已经不再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了。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真相,她要活着!只要还能说话,只要还能动,她就要告诉那些不知道的人。
廉正:“阿姨,你为什么要用下巴走路?”
她:“因为,我手脚都不能用了。”
廉正:“你手脚为什么不能用呢?”
她:“被坏人打断了。”
廉正:“坏人为什么要打断你的手脚?”
她:“因为,我不听话,坏人就打断了我的手;后来我踢伤了坏人,坏人就打断了我的脚。”
廉正:“那你为什么不听话呢?”
她:“因为我觉得,那些事是错的,我不想做错事,然后自不量力的反抗了。”
廉正:“什么是自不量力?”
她:“你可以用拳头打碎石头吗?”
廉正:“不能。”
她:“那如果你非要打碎石头,那就是自不量力。”
廉正:“喔,那你后悔吗?”
她:“不后悔。”
廉正:“为什么?打石头很疼的,我就后悔过。”
她:“你怕不怕老鼠?”
廉正:“不怕。”
她:“你如果看到老鼠要咬婴儿,你会赶老鼠吗?”
廉正:“会。”
她:“结果反而被老鼠咬了,你会后悔吗?”
廉正:“不会。可是,老鼠不能咬断我的手脚啊。”
她:“那如果是疯狗呢?你会害怕吗?”
廉正:“不知道。”
她:“我会害怕,但我还是会颤抖着站出来。”
廉正:“你真厉害,可是你现在就算想站出来,也站不起来了。”
她:“身体上,我站不起来。精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