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要我穿这个?”
“元宝,在我这儿,你应该不需再伪装。”
“这里地处偏僻,有个‘大男人’同住比较安全。”
“问题是你这个‘大男人’给人的感觉实在不可靠。”
“你算不算是我朋友,江默婵?”
“当然是,所以才不怕死的勇于直谏。”
默婵捧了套自己的衣物出来,明丽的色彩很适合金元宝,她相信,水仙花黄的颜色她穿来总觉不配,所以做好后一直没穿。
“我方才应付那两个男的,不是威风凛凛吗?”元宝嘀嘀咕咕,还是把衣服穿上。
元宝若碰上什么不合意的事,一向据理——歪理也算——力争,要她让步是千难万难的;然则,遇上默婵那副“懒得跟你争”而背转身去的脾气,她就没辙了。奇怪的是,她俩的大姐共事一夫,算得上是情敌,她们两人却是一见投比,情谊不受两位大姐影响。元宝说是自己肚量能撑般,不袒护金家人,不为精明能干的金照银作伥!默婵即使不以为然,也从来不多说无谓的废话。
“默婵,”两位美人促膝谈心,四目交接,元宝忍不住发问:“你怎么被发配到‘边疆’来?是我大姐干的吗?”
“别多心,元宝,这事跟谁都没关系,是我自个儿向姐夫请求的。我喜欢这里的清净,没有纷争,日子很好过。”
“住这里无聊死啦!”元宝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不过她也了解默婵的难处。像她做人家女儿的,看到母亲那辈人妻妾相争,有时都想逃之夭夭,眼不见为净。而默婵更难做人了,她算是江庭月带进门的拖油瓶,食衣住行都仰赖张家,即使眼见亲姐受委屈,又有什么立场为姐姐辩护?更何况,她根本说不过人家。她说话速度慢,不具说服力,对方若噼哩啪啦说上大串,她更只有傻眼的份儿了。
可怜的默婵,十岁那年的一场重病夺去了她的听力,起先还能勉强听到一点,到后来,就完完全全听不见,进入无声的世界。有一段时间,她甚至也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就不知张师涯如何办到的,又使她开了口。关于这段,默婵从不曾提起,似乎往事不不堪回忆,当然,谁也不忍心多问,更因为张师涯不许他人多问,曾有一名小妾恃宠冷言取笑,从此被打入了冷宫。金元宝和她初相会时,她就已经是这副模样了。
默婵因为听不见而学会了读唇语,这固然增强她生活上的便利性,然而面对大姐的诉苦、抱怨时,不能装作不知道,自己又帮不上忙,无力感频增。不能够帮得上忙,她明白,大姐也是把她看作无用之人,她有点哀伤,却也同时松了口气,她不用背负大姐生活上的不幸。而江庭月的不幸,无非来自妻妾争宠,闲言闲语听多了,不吐苦水会闷死。
悲哀的是,江庭月固然艳若桃李,可惜她的个性注定得不到丈夫专宠。其实,又有谁能独得张师涯宠爱?在张府,最被看重的无疑是二夫人金照银,她说得上是色艺双全,又是门当户对,肯委屈作二房可说是张师涯的福气,不过在她之后,他又娶了五个妾进门。
元宝嗤之以鼻。“男人啊,就是这么好色,够恶心的!”
默婵摇摇头。“我不以为姐夫是好色之徒。”
“不好色干嘛娶了一个又一个,跟我爹比赛谁娶的姨太太多?”
“我不知道,只是觉得不像。”
“你不懂啦,默婵,有时姨太太不是娶回来用的,而是男人爱面子,姨太太愈多,表示这男人有本事,养得起如花似玉的美人,在亲朋好友面前很被人羡慕。其实,是造孽!”
幸亏她说得慢条斯理,默婵总算听懂了。
“你又怎么知道?”
“我爹都六十了,去年还讨个十七岁的小妾,不是造孽是什么?”默婵也想起来,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