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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一旦自己喜欢的事情变成了工作,便会失去从前的乐趣,化为枷锁。

    写作也是如此。

    绿乔虽然写书的日子不算太长,但也隐隐感觉到了这种危机。

    曾经觉得,成为罗曼史作者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每天不用朝九晚五地上班,有许多属于自己的时间,在阳光倾斜的午后,在茶或咖啡的香味里抒写爱情,为自己笔下一段段浪漫的故事所感动……

    的确,绿乔过着跟上述差不多的生活,却并没有感到非常美好。因为,写作就像一个怀孕的过程,而怀孕是非常辛苦的事。

    如何才能坚持写作的激情呢?

    记得有位老作家说过:不要忘记最初的梦想。

    呵呵,其实,这句话许多老作家都说过,让人听得都腻了。但听过不代表可以体会到。惟有真正体会到它,这句话才对自己有效。

    可就算真正体会得到,也不一定能做到,因为人类是健忘的动物,那些最初的梦想,常常被人遗忘。

    要怎样,才能不忘记那些最初的梦想?

    绿乔最近在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这本书让我记起了最初的梦想。

    哈,这不是一本励志的书,它跟写作也没有任何关系,它是一本我曾经非常喜欢的罗曼史小说--岑凯伦的《幸福花》。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从同学手中借得此书,一看之下爱不释手,女主角的历经艰辛才得到爱情的故事让我非常非常感动,甚至影响了我的爱情观,让我立志将来长大后要像她一样。

    许多年后的今天再重温此书,发现它并不像记忆中那样精彩了,但感动仍在。至今,我仍然喜欢女主角暗恋的付出,喜欢看她们如何一步一步赢得男主角刻骨铭心的爱情,我喜欢她们远远胜过那些坐享其成的幸运儿。

    有了这份感动,再回过来看我自己的创作,写稿子的时候,就彷佛有了一股动力。

    原来这就是我最初的梦想!华美的文字不过是一种点缀,高潮起伏的桥段无非是一件外衣,读者的赞美与批评、出版社寄来的稿费也不过是一种额外的收获……我写罗曼史,最初只是希望写一段让人感动的爱情,让别人看了我的书就像谈了一场恋爱那样幸福。

    将来,在我写作无力的时候,我会常常回头去看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小说,怀念那个曾经感动过我的人……写作将不会再变成枷锁,它是快乐,永远是。

    希望我一直到七十岁,坐在摇椅上不能动弹的时候,也仍然记得那些最初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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