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一块石子,向刀疤后脚跟一踢,正中脚跟,刀疤当下痛得在地上打滚,别说逃了,就连站起来都成问题,想来脚骨是断了。
大家见他身手不错,都报以掌声,那流浪汉还厚着脸皮向众人缓缓点头回礼;若非他一身风尘,看他动作还真像是一位贵公子呢!
“姑娘,刚才真是委屈你了。”流浪汉走过去伸手要扶起馥兰。
“哼!你别靠近我,你一身臭啊!”馥兰捏着鼻子说。她对味道最敏感了,只要闻到任何怪气味,她一概会头昏眼花。而眼前这个流浪汉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身子了,他身上的臭味就连八里外都闻得到。
“是吗?”流浪汉认真地闻上闻下,听她这么说,才想起自己好像个把月没洗澡了,难怪姑娘会退避三舍。
在他犹豫间,馥兰已经自己从地上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喂!姑娘,姑娘?”他扬声唤着,可她理都不理,自顾自地走了。
再回头看那还在地上打滚的刀疤,他叹了口气,上前毫不费力地提起身长近七尺的刀疤,“老兄,我俩相识一场,也算是有缘。就看你的面子,把你送进宫府领赏后,我会留点银子给狱卒,打点你吃点好吃的,让你走得开心点。”这刀疤实在做恶多端,被杀头也是应当的。
“废话!那些银子都是靠我才换来的,你还好意思说这些。”刀疤一路被他拖着走,一想到将要被斩首示众,一向恶如豺狼虎豹的他也不禁泪潸潸了,“我都是快死的人了,吃点好的也不为过。”
“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要不是你做下太多恶事,我也不会这般急着要追到你了。”流浪汉也有些惋惜地说了。他是靠抓被悬赏的歹徒来谋生活的,可他抓人也看层级,要只是一般的小罪,他还看不上眼,他只抓功夫强劲又行径恶劣的人。
上衙门交了人、领了赏金之后,他傻傻地站在衙门外,呆了好半晌。原本已经打听好自己兄弟的酒楼的,怎知一碰上刀疤,害得他忘了该怎么走。唉,再找人问问吧!那家酒楼到底叫什么来着?他以前是听过的,可是过了两年,他真的记不得了;反正是最有名的就是了。
问了几个人,总算是找到了。他站在小红楼门口,踌躇着该不该进去。再看自己一身邋遢,别说是大哥了,恐怕连他自己都会被这脏兮兮的模样吓着,还是先找间客栈清理一下再来吧——
咦,不对啊!
两年前他曾为了大哥到小红楼一趟,这小红楼明明是四姊妹的,难道那些人给他的消息是错的?
哎呀!难怪他刚才就觉得那姑娘眼熟,原来以前就见过啊!不知她是四姊妹中那对双生姊妹的姊姊还是妹妹?
唉,别管这些了,还是先将自己安顿妥当再去寻访大哥吧!
正想转身,他看见刚才在街上被刀疤持的那女子站在小红楼里头,他一喜,没多想就冲了进去,“喂,你在这儿啊!”
“你……”沁竹瞪大眼,被眼前的流浪汉给吓着了,“你是谁?我……我不认识你啊!”
“我不就是你丈夫吗?你真是贵人多忘事,才刚刚发生的事你马上就忘了。”那流浪汉不满地说。
“我……是不认识你啊!”沁竹连连退后,怕是遇上了什么疯子之类的。
“沁竹,怎么了?”魏千云一进门就看见沁竹被一名浑身脏兮兮的人缠着,二话不说迅速地插进他们两人之问,将沁竹护在身后。
“他说他认识我,还说是我丈夫,你说可笑不可笑?”沁竹躲在魏千云身后,莞尔笑说;但再见到魏千云僵着一张脸,也不敢再嘻笑了。
“她丈夫?”男人的独占性哪容得一名陌生人在此放肆,魏千云眯起眼瞪着眼前的流浪汉,“滚出去,这里容不得你胡闹。”
当那流浪汉看清楚眼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