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敬睦不得不承认,程凡凡确实是个很认真的学生。
每天晚上他总见到程凡凡,盘著一头活像印度阿三似的毛巾认真护发,边顶著书本在客厅里练习走路。
对她,他始终没多大兴趣关注,顶多只是被她依然笨拙的模样给逗笑。
看著那抹依然瘦得毫无曲线的身影,他突然有了想为她请个管家的念头。
她实在需要有人定时喂养她三餐,好把瘦得可怜的她养得丰腴一些!
为她?不,他是为了能尽快完成使命,彻底摆脱这个小麻烦罢了,他迫不及待想恢复往日自由的生活。
主意既定,隔天他很有效率的立刻透过人力银行找来一名管家,要她无论如何都得把程凡凡养胖。
有了这名管家,季敬睦不必再担心她是不是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敢出门替自己买东西吃,也不必再烦恼这个小麻烦会不会哪天又出了差错。
他依然忙著自己忙不完的工作,除了手上正撰写的造型设计工具书,还有为几间学校化妆品应用系的演讲邀请拟演讲稿──光是这些就足够他忙上好几个月。
每天还要固定看一些国内外的时尚杂志,这是他在美容界保持竞争力的必要功课,光是这些就会让他每天总是要忙到深夜。
但每天早上八点半,一定会见他准时打开房门,这个看似潇洒随性的男人,却有著不可思议的严谨生活规律。
一早,提著他黑色公事包走出房间,就见她中规中矩的站在门外。
“季先生早。”她很恭敬的点了个头,热切又腼腆的朝餐桌比。“吃稀饭!”
稀饭?他盯著桌上几样小菜,还有一大锅飘著黄色悬浮物的白粥。
“刘太太等会儿就会来了,你不必亲自动手做早餐。”
刘太太每天早上会固定带来采买的东西,也会准备她的早餐,她只管睡到日上三竿,直到自己白胖圆润为止。
“冰箱里正好有些刘太太买来的食材,我特地做了些清粥小菜,这些都很能暖胃喔。”她很认真的说道。
“我不吃这种东西。”他皱皱眉。
出国念了几年书,回国后又始终在时尚界工作,他西化的程度相当深,对于这种很东方的食物向来敬谢不敏。
“没有咖啡、三明治吗?”他在餐桌上巡视几眼。
“对不起,没有……”程凡凡抱歉的说道。“我们台南老家早上都习惯吃清粥小菜,没吃过三明治。”
“算了,我出去吃!”他举步欲走。
“等等……”程凡凡著急叫住他。“季先生,如果你喜欢火腿、三明治的话,我可以做,虽然可能做得不好,但我会认真学。”她信誓旦旦保证道。
她的表情很认真、眼神诚恳,他转头看了那一桌热腾腾的食物一眼,竟莫名其妙的放下公事包。
“不用,这样就可以了。”他转身在餐桌边坐下来,替自己盛了一碗热腾腾的稀饭。
举筷往嘴里拨进一大口,他才发现这是地瓜稀饭。
清淡的白粥配上香甜的地瓜滋味竟是出奇的好,他又顺手夹了一片荷包蛋,煎得香酥的外皮包著滑嫩的蛋心,有种绝妙的口感。
一下子,一碗稀饭见底,突然间他觉得这种简单清淡的清粥小菜,远比油腻的西式早餐好吃。
对她,一句“谢”实在不太容易出口。
“你不吃?”突然间他察觉到程凡凡还杵在桌边。
“不,我是……”特地为你做的!但随即她咬住舌头,她知道这句话如同这顿早餐,不会使他高兴多少。
她很清楚做得再多也不会换来他的感激,但她就是忍不住想为他做些什么,就如同刚刚他那一闪而逝的惊讶与满足表情,这小小的惊喜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