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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出娄子?”挑起眉,哲超瞪他一记。

    “没办法,先前我就已经答应朋友,要帮他到欧洲找个东西,你们早说我就推掉了。”耸肩摊手,哲代无奈的说。

    “好吧,哲绝跟哲代都有事,那阿风又是为了什么,非得挑在这个节骨眼外出不一可?你可别告诉我,电脑工程师也需要到外岛、南部出差什么的——”康哲超有些生气了。

    他以为康哲绝所谓的“我们”,指的是他们两个,没想到哲代刚好有团要带,要是连哲风也要出门,他可得斟酌一下:把乃愫丢给哲华照顾,到底算不算明智之举?

    “正解。”咧开嘴,哲风无辜且淘气的拍手说道:“公司有计划要在阿拉伯设厂,我正好趁这几个月淡季,到那边看看,而且我机票都买好了.跟哲代一道搭长荣班机,在杜拜分手,时间上恐怕要比他长一点,应该在三个月后搭乘原机回国。”

    他话说完,偌大的储饭突然出现好一阵子的静默,然后几乎是有志一同的,“超绝代风”心头一扯,异口同声地暴吼:

    “康哲华……”

    四个比巨人还要“大丛”的帅哥级人物,虎视眈眈的欺身而来。康哲华顿时变成一块让人垂涎三尺的超级大饼,哥哥们脸上的表情,充满着诡谑与企图。没有密谋把他吃掉,他该说声“万幸”了。

    康家的男人,一碰到康乃愫的事,失去惯有的冷静自持,本是平常事,但是,他们忘记,康家还有一个小么弟,可以托以重责大任吗?

    有事小弟服其劳,照顾康乃愫的工作,舍他取谁?

    清清喉咙,康哲华黑白分明的眼,熠熠生辉的端视众位哥哥们,他拍胸脯保证道:

    “我会小心门户,严防宵小凯觎咱们可爱的小妹,要是奶酥妹妹在你们回来的时候,少掉半根头发,尽管唯我是问。”

    算来算去,也只有康哲华最适合当“保母”了。

    因为他是康家,唯一、而且最“没用”的男人。翻译外籍书本的文字工作者,能到哪里出差?就算他想,也要编辑跟他催稿才行。问题是:他现在半份稿子也没有,想要偷懒,根本就是痴心妄想。“超绝代风”把乃愫交给他,应该是最正确,也是仅有的选择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五专刚毕业,下个月足二十一岁,乃愫可不想被当成是无法脱离兄长羽翼生活的怪物一样,频频抗议。

    “可是你也还没长大到能够自力更生的年龄……”乃愫不说话没事,一开口,马上招到五位哥哥同时口伐。

    “越绝代风华”同出一气,气势如虹,让康乃愫毫无招架之力。唉!有兄如此,其运悲哉哪!

    竖起手,康乃愫不得不投降。

    “好吧,你们看着办,要怎么‘处置’我,悉听尊便。”

    “生气啦?嘟着嘴不好看喔。”从康哲超开始,“绝代风华”依序在她头上轻揉,乃愫嘴翘得更高,万分忍耐的任由他们把她当成小狗似的逗弄。

    她几乎已经开始期待“无兄看管”的神仙日子了。时间干嘛不再过快一点?最好两分当做一分过,她就开心了。

    ☆☆☆

    “到了。要不要小哥陪你上楼?”康哲华打开车门,体贴地问奶酥。

    “不用,我自己可以上去。”开玩笑,要是让哲华跟她上楼,康乃愫岂不是要拆穿西洋镜了吗?

    她可没胆告诉他,所谓的“正式上班”只不过是面试而已。

    要是让康哲华知道,她找了五个月、面试过五十份工作,依然没把握让人录用她,他想都不用想,就可以直接把她用“拎”的拎回家,留在身边当呆瓜似的小心呵护,顺便检查看看她的IQ有没有问题。

    又不是头壳坏去,自打嘴巴才让他跟她上楼。

    “真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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