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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过了台南,百合看看表,八点多了。

    “百合,示君读军校,要服好多年的役,你可要等他啊!”白母的手紧紧握住百合的手。她仿佛第一眼看见百合,就要定这个媳妇了;而那双温热的手,总是一握便不肯放了。

    “伯母,随缘吧!”百合反握住白母的手,她也喜欢她,很愿意有这样一个婆婆,可是……

    “百合,示君能考上军校,能走上正路,都多亏了你。以前,他又抽烟、又喝酒,难得看他乖乖地待在家里,现在都不同了。”怡君也帮腔。

    “他还是偷抽烟啊!信里说的,半夜起来偷抽。还偷偷把队里的狗杀了吃呢!真叫人担心。”百合依旧放心不下他;但,她终究不能把一生都赔在他身上呀!

    上了大学之后,百合有更多的机会结交朋友,也有更多的时间练琴,她希望能在音乐创作上走出自己的一条路来,那是她一生的愿望。

    百合一直相信,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有梦想,就有机会落实成理想,有理想,就有实现的机会。可是,示君从来不信她这些,只怪她不切实际,倒不如去修个教育学分,以后当音乐老师,轻松又稳当。

    示君根本不懂音乐,也从不肯专心听她说,他又怎么能断定百合不行呢?对此,百合一直耿耿于怀。

    “百合,示君有时孩子气些,你别跟他计较,他是喜欢你的。”怕君喜欢百合,她的担子能不能卸下,全看百合了。

    百合看白母离座去厕所,更好坦白了。

    “小姊姊,我们的事,我比谁都清楚。我肯付出,还得看他肯不肯要,不是吗?缘分的事,谁拿得准?”她习惯把烦恼事推给缘分,让自己做个没事人。

    “你不要这样说。如果能娶你,是他的福气。”

    “有时——真的,小姊姊,我觉得你们比他更在乎我,可是——唉!我也不知道……”

    “唉!我们也不能勉强你。”

    “刘大哥还好吧?”百合转了个话题。

    刘志洋是白怡君大学时代的学长,交往了两年,怡君被叫回家来,志洋只好每星期从台中北上看她。以前每次出游,都是四个人一起的。

    志洋是个斯文的男人,对怡君体贴入微,和示君相较之下,更显得示君粗枝大叶。百台这才想起来,示君连样可供纪念的礼物都没送过她。

    “快散了!”怡君有些感触。“距离是个重要的问题,空间距离,久了就成了感情距离了。我也知道他在挣扎,可是,唉!谁在乎呢?好男人多得是,不是吗?”怡君笑了,但显然是假装的。百合看得出来,她还是爱着刘志洋的。

    白母回来了;一转眼,高雄也到了。

    半年来,百合几乎每周都到这里来,但她知道,下个星期天,她会留在台北,哪怕台北比高雄阴冷,她仍会待在台北。

    念了半年书,受了半年磨人的训练,示君黑了,也壮硕结实多了;穿着军服的他,倒有几分挺拔。

    “来!这儿有锅鸡汤,是我半夜起来熬的。还是要先吃点水果?苹果好不好?削好的。”

    “哇!太棒了。其实啊!我们这里吃得不错,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吃不够,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示君吃得一嘴油,又在袋子里东翻西找的。

    “带这么多来啊?一个人吃不完的。喂!百合,去帮我带两个人出来好不好?我把名字写给你,你就说会客。”示君刷刷的写下两个名字。“一个高高瘦瘦,左边脸颊有颗带毛的痣;另一个壮壮的,眼睛很小。告诉他们你的名字,他们知道的。”

    百合接过纸条,眼眶热热的,却也没说什么;不过怡君却看出来了。

    “示君,你陪她去嘛!走走也好啊!这里她又不熟。”

    “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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