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KTV唱了三小时的歌下来,麦晶琳已经快疯了!
一群好友在包厢里吃喝玩乐,一个接著一个唱翻了天,连她也唱到连灌了几杯澎大海来润喉。
不过,唱到哑嗓也不算什么,听五音不全又爱霸著麦克风不放的尼可一首接一首唱不停,才真教人有勒死自己来逃脱这“人间地狱”的冲动!
“尼可,求求你饶了我,别再唱啦!”刘巧巧首先“发难”,“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这招‘魔音穿脑’太恐怖,还不如一枪打死我算了!”
巧巧的“哀号”让麦晶琳会心一笑,反正每回尼可办起“演唱会”,就只有巧巧敢直言不讳的毒辣批评,而且每次的结果都一样——尼可干脆就硬拉她上去合唱,让她“死”得更惨!
“耳膜快破了!”
一曲唱罢,刘巧巧回到晶琳身旁坐下,直嚷著自己快要耳聋了,
“你们两个还真是登对!”麦晶琳体贴地倒杯茶让好友润喉,却也趁机消遣了她一句, “可惜他只爱男人,不然你们俩还真能凑成一对呢!”
“这多亏我上辈子烧了不少好香,所以这辈子跟他当‘好姐妹’就好,用不著当夫妻,不然可得准备不少钱动‘耳膜重建手术’哩!”
麦晶琳笑叹一声:“你说话还真毒呢!”
“普通而已啦!”她还挺得意的哩。
“啊,我得回去了!”麦晶琳突然瞥见手表,这才惊觉自己玩昏了头,差点赶不上最后一班市公车回家:
“你真是乖宝宝啊!”刘巧巧已经习惯了她的“作息时间”, “为什么不买辆车呢?你爸身价近百亿,出入还有司机接送,你这惟一的独生女却是‘公车族’,难道你不是他亲生的,所以他连辆车也舍不得买给你吗?”
“胡说八道,小心我K你呀!”麦晶琳笑揍了她一拳,“是我自己嫌开车老是要找停车位麻烦,要买车等我毕业后再说也不迟。”她促狭地捏捏巧巧的脸颊:
“反正到站下车走个几分钟就到家了,再说真赶不上最后一班车,我还有你这二十四小时待命的专属司机嘛!”
“是啊,我命苦嘛!”
巧巧垂著八字眉扮苦旦,苦命的表情让麦晶琳一看就想笑。
推辞了大伙要她多留一会儿,及争著送她回家的美意,麦晶琳还是先退出了聚会,
“哈啾!”
一出KTV她就冷得打了个大喷嚏,入夜的气候好像比傍晚又降丁好几度:
“其实打通电话给新华!叫他来载我也可以啊!”
她嘴巴上这么咕哝,手却一直没伸人皮包把大哥大拿出来的意思,向男朋友撒娇应该是很正常的事,偏偏她就是做不到。因为男友足足大了她八岁,是个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企业家第二代。他说过喜欢女孩子独立自主些,别太黏人,像这种一通电活CALL他出来送她回家的事,肯定会让他觉得依赖心太重吧?
“认命吧,麦晶琳,反正你这辈子是跟浪漫型的情人绝缘喽!”
自言自语地朝公车站走去,她不经意地瞧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子从距离她约五十步远的右边巷子转入,在此同刚,方明霆也隔著十步左右的距离跟入麦晶琳一看就觉得他是在跟踪那名女子。
看看表,离最后一班公车到达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捺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她跟在那两人身后也转入了右巷:
“咦,人呢?”她看见那个打扮人时的女人还在不远处继续往前走,但方明霆却消失不见了。
见鬼了!
原地“自转”一圈,真的没看见他,麦品琳不信邪地继续往前跟,却突然从身旁一条更窄的巷道里伸出一只手,硬把她拖了进去——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