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见到辛樵时,差点被自己的三吋高跟鞋绊倒。
「他、他怎么会是这副德行?!」她讶异地瞪着书房内正在发愣的人影问道。
失魂落魄也就罢了,那张白白净净、迷倒无以计数女性的书呆脸,居然多了一轮黑眼圈!
「想揍人揍不成,反而挨了一拳。」大公子辛壑递了一杯饮料给丽莎。丽莎的前前前……任男友是他在医学院的同学,所以两人也算旧识,
他们此时就杵在门口,像观赏动物似的谈论着房里的那只「胖达」。
「那家伙会跟人打架?」丽莎错愕。那个身上没几两肌肉的温吞书呆会这么不自量力?
「还不是为了替他的心上人出气。」辛壑啜了口威士忌,接着解释道:「看他这么久没出门,我今天来拎他出去喝个咖啡,不巧遇上他心上人那位劈腿的前男友跟新女友,然后他就发火想揍那家伙,没想到人家的拳头比他硬,结果妳也看到了。」
真丢脸!明明智商就不低,阴起来也不输人,偏偏在情场上就是纯情的呆头鹅一只。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叫老三把老妈从西班牙哄去纽约访友,不然要是让超级护短的老妈发现宝贝儿子变成这副模样,不把房子掀了才怪!
丽莎还是不敢相信一派温和的辛樵居然有使用暴力的一天。接着她又狐疑地看着辛壑。
「我记得你好像在学校时练过拳击,怎么不帮他?」
辛壑回她一个古怪的眼神。「我的西装是新的。」弄坏了多可惜。
「……」丽莎无语,败给这只衣冠禽兽,不过幸好辛樵的双手看起来没事,写稿不是问题。
「不扯你的宝贝西装了,把你弟的恋爱经过说来听听。」
于是辛家大公子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向丽莎简述。
「我去跟他谈谈。」为了稿子着想,丽莎披挂上阵。
「嗨,丽莎。」辛樵头也没拾地打声招呼,似乎一点也不讶异身在纽约市的编辑会出现在书房里。「收到稿子了吗?」
「收到了收到了,写得很不错,呵呵……」她面露职业笑容,直接切入重点。「不过那个尼克可不可以不要死?」
「我觉得他死了比较好,」他很能体会那种死在心爱之人手上的感觉。
好个屁!丽莎暗骂。
「我了解你最近心情不好……但是你想想,书迷看见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就这么死了会有多失望。」出版社不被信件淹没才是奇迹!
「我只是顺着感觉写。」
「呵呵……当然当然,写作最重要的是感觉嘛……呵呵……」呿!大家都凭感觉的话,还用吃饭吗?
丽莎没再坚持。辛樵以往交稿后从不改稿,她早有心理准备,刚刚纯粹是碰运气问问而已。解决问题得从症结处下手,她把话题转到辛樵手上的那张印了许多小相片的纸。
从她进门后,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那些奇怪的小相片。
「那是什么?」她凑过头看仔细些。
「大头贴。」
「噢。」谁理那叫什么名堂。「上面的人就是『她』吗?」
小相片上的女人嘴贴着辛樵的唇角,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被吓了一大跳。女人看起来眉清目秀的,不过……啧、啧,那种祖母级的发型实在有待改进。
「嗯,是小蓁。」辛樵的语气变柔,眸中也多了惆怅。
那时告诉小蓁他淘汰了这张照片是骗她的,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丢了这个珍贵无比的镜头。
丽莎从没见过他露出这种忧郁的神色,配上那轮熊猫眼圈,还真有那么一点诡异。
「呃……天涯何处无芳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也不必太难过,改天我给你介绍--」
「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