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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签下名字。

    「辛先生,我真不敢相信今天真的见到您本人……」名叫珊蒂的女书迷红着脸说道,脸上难掩兴奋,也不管后面有多少人正排队等着。「我是您的忠实书迷,从八年前您的第一本书出版之后,我就不曾错过您的任何一部作品,每一部我都收藏了精装本,有两本还是从eBay上经过激烈竞标之后才买到的。」

    「谢--」辛樵才开口就被打断。

    「我谨代表辛先生和出版社感谢妳,珊蒂,读者的支持是作者最大的鼓励,请期待他下部精采的作品。」丽莎面露职业笑容,手肘一拐就把眼前最后一尊名为珊蒂的障碍扫到一旁。「现在,请给辛先生十分钟用餐时间,谢谢。」

    「啊……午餐……」镜片后的眼睛一亮,辛樵早已饥肠辘辘。

    丽莎忍着没翻眼。她早知道这位大作家的生活除了写作外,就是吃跟睡,简单到旁人无法想象,然而他也是所有出版社同仁梦寐以求的那类作者,她要是抱怨就该遭天谴了!

    「吃的得先等等。」她递上自己的手机。「台湾来的电话,你大哥。」

    「我大哥?」他愣愣地重复。丽莎对这种慢半拍的反应已经很习惯了,只是把手机塞进他手中。

    为什么找他的电话会打到她的手机呢?

    因为他老兄死都不愿意随身带着一个会不时铃铃响的东西,至于手机的震动功能,想都别想!

    原因?纯粹是作家的龟毛,他高兴就好。

    替他接听电话不算什么,蹬着三吋高的鞋子跑过四条街为他买午餐也不算什么,他是出版社的特大牌、摇钱树、财神爷,只要他继续过他那种淡得出鸟来的单纯日子,继续心无旁骛地写作,继续维持从不拖稿的良好美德,就算他哪天心血来潮要她跳钢管舞提供娱乐,她也绝不会有第二句话。

    从她的经验得知,作家,其实是种很情绪化的生物,其程度不下于画家或音乐家等任何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各式各样的龟毛怪癖都可能在他们的创作过程中衍生出来,像她这种依附创作者生存的人,除了包容,别无他法。

    比起她认识的其他作家,辛樵可以算天使了。

    他的生活简单,无不良嗜好,对书本以外的事物毫无兴趣,感情生活一片空白,无论他看来有多么温吞、多么呆头呆脑,一旦他坐在电脑前,便化身成一台写作机器,不卡稿、不拖稿,简直是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奇才,老天赐给她的恩宠。

    最好、最好他就一辈子单纯过日子,一辈子打光棍,一辈子乖乖写书,一辈子为大家赚进大把大把的钞票……呵呵呵。

    话题中的男主角散步似的踱到书店里较安静的角落,把殷切等待的书迷丢给丽莎应付,不知道、也八成不会在乎丽莎心中打的算盘。

    「老大?」他拿起手机,自然而然地改口说中文。

    「签书会进行得怎么样?」辛壑问。

    辛樵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慢吞吞地说:「累死人,我已经想不出任何送给书迷的好话,现在连『上帝保佑你』都搬出来用了。」天知道他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电话里传来一阵低沈悦耳的笑声。

    「家里有事?」他只是行事步调慢而已,脑子可不慢,这个不怎么善良的大哥才不会特地来电关心他的签书会。

    「妈昨晚说她的手指头有些麻麻的,手腕也有点痛,使不上力,所以我带她到一个主攻神经内科的朋友那儿看了一下。」辛壑自己也是医师,只不过是专攻赚钱的整容外科。

    原本散漫的神情一敛。「医生怎么说?」

    「别紧张,只是轻微的腕隧道症候群。」

    「翻译。」腕隧道症候群?那是火星话吗?

    「简单地说,就是腕部的正中神经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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