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槐大步走在人行道上。
盛夏的烈日,几乎可以把人融化。才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他的白色薄衬衫已经贴在汗湿的背上,显露出傲人的精瘦线条。
宽肩、长腿,他有着可媲美模特儿的身材,却比所有粉味过重的男模都阳刚五百倍。
事实上,他的身上完全找不出一丝粉味,一丝丝都没有,完全沾不上边。
五官粗犷,浓眉大眼不说,配上浅褐色的皮肤,以及老像是留了三天——但其实早上才刮过——的胡碴,猛然一看,还真有可能吓到人。
「保全?」初见面时,从来不知道婉转两字是什么意思的宋纭珊,就曾经单刀直入地发问过,「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凶?他真的是保全人员吗?」
弄得旁边的人都啼笑皆非,尴尬得要命;而向槐从那一刻起,便毫不犹豫地认定,这又是个脑袋只装稻草、皮包、新装、新鞋资讯的蠢女。
那也不过是一个多月以前的事情。而一个多月以来,向槐的想法,并没有更改。
他去年年底退伍之后,马上被父亲的老友靳伯伯给网罗,要他到靳伯伯负责的保全公司上班。
向槐没有多说,甚至连薪水也没有多问,就一口答应。
毕竟他父亲与靳伯伯的交情,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从有记忆以来,两家的往来一直很密切。膝下无子的靳伯伯,更是把向槐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疼爱。
大学主修资讯工程的向槐,明明可以到科技园区、高科技公司任职,在保全公司担任系统工程师,虽然没有被亏待,但总是有点大材小用的感觉。
这样委屈,除了和靳家的交情之外……其实,还有另一个决定性因素。
那就是……靳伯伯的女儿,也在保全公司服务,担任财务秘书长的靳水馨。
想到靳水馨,向槐的烦躁感,彷佛接收了头顶太阳辐射出的热能,开始升高,腾热。
加上那个烦死人的宋纭珊……
该怎么描述宋纭珊呢?是简单的用「被宠坏的烂苹果」一句带过,还是条列出她所有的罪状,诸如骄纵、任性、爱撒娇、没大脑、没常识、浪费……
对了,浪费。这是当务之急!
他握紧手上一迭信件,脚步加快了。
从热闹的东区街上走过,穿越行人如织,个个挥汗如雨的街头,他来到一家门面虽小,却装潢华丽的精品店门口,推开门,他大踏步走了进去。
果然不出所料,宋纭珊正在里面。
她的打扮非常滑稽——虽然她的服装品味,一向不被向槐所认同,不过,今天她的装束,实在是有点超过「正常」的范围了。
上身是疑似,不,根本就是内衣的粉红色镶蕾丝小可爱,露出线条优美诱人的小蛮腰;底下却穿着一件墨绿色格子、毛料的厚厚百褶裙,大腿处还别着一个大型银色别针。
脚上配着一双至少三吋半的金色高跟鞋,鞋跟细得像是筷子,简直可以当暗器使用。
饶是一向冷静沉着,不动如山的向槐,都忍不住挑了挑浓眉。
看来,宋纭珊的美学观点、流行知觉,已经被热坏了。
「好不好看?」小姐她毫不介意,一抬头发现是向槐,便好像火车头一样全速冲了过来。
踩着那样的高跟鞋还能跑得这么快,向槐第一次对她产生了一些些敬意。
「妳……」他抚着线条刚硬的下巴,沉吟了几秒。「妳是不是有点中暑?」
「没有啊!」宋纭珊兴高采烈地说:「你帮我看,好不好看?这都是最新到的货,每件都好漂亮,我都好喜欢喔!」
向槐实在无法理解她的兴奋由何而来,他很简洁地回答:「不好看。」
「啊?」宋纭珊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