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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一种男人无法摆脱的原始本能,一种困扰的反应。但离情依依,骆同森哪还有心思去想这些狗屁倒灶的事呢!

    “放心,我憋不死的。”他把那本写真集拿出来,又继续收拾着衣物。

    “这是新上市、三点全露的,你拿去消消火。”骆强翻着养眼的写真集给他看。“看到没有,幽木瞳耶!拍摄得这么美、这么艺术,不要‘很’可惜喔!”

    这些写真女星长相都差不多,骆同森也没有喜欢的特定对象,不过,瞥了写真集一眼,他忍不住笑起来。

    “这哪是幽木瞳呢!你买错了。”他指着封面“美执里子”几个大字给养父看。“别告诉我,你连这几个字都搞不清楚。”

    “哎呀!老赖这混蛋!”骆强惊讶叫道。“我说要幽木瞳,他拿这什么东西?我非拿去和他换不可……”

    “买了就买了,换什么呢!谁都一样。”

    说着,骆同森把书架上几本原文书放进旅行袋里。

    这些书是他一直想看、却又没时间看的,现在,终于有机会看了。

    “虽然不是幽木瞳,但也很美……”骆强又游说。“要是以后你娶的太太有这么美就好,你带去参考一下。”

    “你自己留着享受。我的想像力比你好多了。”

    算了!骆同森个性执拗,勉强也没用,于是骆强拉开橱子,指着里面几件熨烫得笔挺的西装、衬衫说:“这些要不要带去?不然,连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

    “带去干嘛?”那些衣服骆同森平时很少穿,只有在乔装办案时,才派得上用场——干这行就是这样,扮猫得像猫,扮狗得像狗。

    未来一段时间,他不必再客串衣着光鲜、上门豪赌的公子哥,或是西装革履、身怀巨款买毒的败家子,甚至应召站里急需女色的嫖客……离开这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罪恶城市,未尝不是好事呢!

    “对了,那个李小姐你觉得如何?”骆强忽然问。

    “哪个李小姐?”骆同森不解地问。

    “那个跑警政新闻的李小姐,哪个李小姐?”骆强没好气地提示。”我看她对你挺有意思的,我帮你和她联络好不好?”

    “道不同,不相为谋。”骆同森断然应道。除了十四岁那年、情窦初开时,所倾慕的那个隔壁班女生之外,还没女人能在他的心海里激起浪花。

    “那女警队那个呢?你们是志同道合……”

    “爸,拜讬,我不是女人就好耶!”

    女警队的“那个”是“哪个”,骆同森不知道,也不想问,只感觉养父像古时候的大脚媒婆——撮合一对,是一对!

    “真那么喜欢当王老五,就让你当一辈子的王老五。”骆强破口骂。“我告诉你,以后有人替我捧骨灰坛,你没有!”

    “你知道我会替你捧骨灰坛?我计划扔到桥下去的耶。”骆同森气他说。

    “你他妈的!”骆强笑起来,挥过来一拳。

    骆同森敏捷地跳离一旁,抬出阶级来玩。“骆先生,你涉嫌以下犯上,即日起停止所有职务,静候司法判决。”

    “骆同森?”骆强咬牙唤道。

    “有!”骆同森装乖巧。

    “我觉得该叫你‘骆驴’才对!”骆强笃定说。

    “你不是说女人是世界上最靠不住的动物,你还把你儿子往火坑里推?”

    一个欢场女子造就骆强一段心酸恋情,也造就他王老五的生涯。骆同森懂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心情,三不五时也会陪他说说情绪话。

    现在,这件事拿来做借口,最恰当不过了。

    “你别拿蕃薯比鸡腿!”骆强啐他说。

    “你说你是蕃薯?”骆同森装蒜说。

    “你是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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