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在其他三个男人的注视下,吴向明瞬间便脸红了。
结结巴巴地从服务员手里接过叉子,最终还是没有腐化到用嘴去接。
于洛无所谓地笑笑。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不会用刀叉,难道还不会用筷子?咱们古代吃鲍鱼的时候,可没说去西方借一副刀叉。”
他从稍远一些的盘子上拿出一双似玉非玉,色青圆润的筷子。
“看看,筷子不挺好?”
于洛用筷子夹了鲍鱼沾满酱汁,一口下去,鲜香无比。
“哈哈哈哈,于先生真是个妙人儿!我敬你一杯!”
秦风眼皮子一跳。
这时候,本国受西方的影响十分深刻。
能够丝毫不在意形象,做出这样举动的人,绝对不是池中之物!
于洛笑笑放下鲍鱼,举起杯子回敬。
杯子不大。
晶莹剔透。
杯子里的酒液是特供茅台,就这么一小口,就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嘶——哈——爽!”
知道于洛是个不拘小节之人,起风这个对察言观色极为擅长的人,便会表现出客人最喜欢的模样。
这也是他能够成为小马哥副手的原因之一了。
一个公司如果没有一个这样的人,是很难与其他公司合作下去的。
虽然公司之间,最为重要的还是利益。
但公司里工作的,毕竟是活人,而不是金钱自己运作。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江湖,全是人情世故。
两个公司如果有合作,连做人什么的都不会,以见面就是套路化公式化的交谈。
这很没意思。
如果遇到某些脑残的对接人,出现些不该出现的事故并不罕见。
这时候,就需要秦风这样的人才了。
一杯酒下肚,气氛逐渐热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又于洛的带头作用。
众人吃饭都没有理会旁边的刀叉,而是都用做工精良的玉筷子。
喝酒喝到上头,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未来的影响力,可以影响到整个国家。
宾主尽欢之后。
曲终人散。
小马哥和秦风两人都喝得伶仃大醉,于洛似乎也喝得没多少神志。
只有吴向明一个人,跟班的标签似乎还没有完全从他身上消失。
“于先生啊,哥哥带你去个好地方!”
四个男人互相扶着站起来,竟然还站得很稳。
他们拒绝了酒店里服务员的接送服务,连赶忙过来帮忙的司机都挥手驱离。
“啊?什么好地方?”
于洛的语气有些迟钝,说话吐字也不怎么清晰。
“嘿嘿嘿,去过就知道了,保证你流连忘返!”
秦风和小马哥相视一笑,于洛瞬间就懂了两个人的意思。
“这不太好吧,看你们两个人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是能够挺起腰子的样子,过去了被人嘲笑,没必要!”
于洛摆摆手,朝吴向明示意一下,让他赶紧带自己远离两个老色批。
“哎于先生,男人可不能说自己不行!你这么着急着走,不会还是个雏儿吧?雏儿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视自己的身份!”
秦风越笑越猥琐。
由于喝了点酒,与于洛聊天说话,也不再那么文绉绉。
他本身就不是读书人,会说些官面上的话,还是因为跟过好几个老领导。
只不过受制于人总还是没多少意思。
最后在小马哥的忽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