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的某处树林里,两道身影极快地掠过层叠的树木,向着更深的地方飞去。
秋冬轻盈地落在一颗树上,目光不经意间瞥了一眼落在不远处的叶风华,后者足尖轻点,衣袍浮动,不过几息的功夫,就完全消失在茂密的树叶中看不到人影了。
秋冬压下心里的震惊,赶忙追了上去。
她能感知到,叶风华并没有没有动用内力,但即使不用内力都能达到这么惊人的速度,无疑是让人惊诧的。
之前公子突然派她们到将军府守着那个嫡小姐的时候,她们还难免心高气傲,从心里看不起这个草包小姐。
但就这几天相处下来,她发现,这个小姐似乎并不像外人所说的那样,反倒聪明过人,武力值深不可测。
让她从心里面感到钦佩。
*
吉辽找的地方无疑是让人满意,毕竟谁也不可能想到,在郊区茂密而又危险的丛林里,会有这样一批人的存在。
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在这遍布危险的丛林里,只能依靠自己存活。没有水源,没有食物,饿了只能从猛兽嘴里抢食,或者说猎杀猛兽为食。
就是这样一种极端的训练方法,可以让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一个质的飞跃,拥有旁人几年都锻炼不出来的血性和顽强的毅力。
叶风华戴着黑色的帷帽,让人无法看清面容。她懒懒地依在树上,俯视着底下的那群人。
行列整齐,腰背挺直,自成气势。
最前面站着身材魁梧的吉辽,对着叶风华的方向,恭敬地低着头。
她的目光又扫过另一边,是昨日从大牢里带出来的犯人,前面一点站着还带着伤的春夏。
叶风华坐直了些许,声音压低了几分。
“那边的人,还有不服的吗?”
昨日离开皇宫后,她就让春夏带着人带了这里,能进皇家私牢且有点武力的人,骨子里多是桀骜的。
她要做的就是挫挫那些人的锐气,让他们从心底诚服,这样用起来的人,才是最顺手的。
叶风华一向秉承的标准就是,倘若不服,那就打到服。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从队伍里走了出来,眉骨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
“我不服。”
听着那声音,春夏抿紧了唇角。
那个男人确实厉害,她就算用尽全力也只能和他打成一个平手,但春夏知道,他还隐隐保存着实力。
“哦?”
叶风华眉梢一挑,身形极快地从树上跃了下来,朝男人的方向冲了过去,敏捷得像只豹子。
春夏带着人往后退几步,在叶风华动作的瞬间就把场地空了出来。
叶风华一脚就朝男人踹了上去,她用得劲极巧,速度也很快,每每都抢先一步预判男人的动作,然后顺势化解的同时,招招凌厉地攻向男人薄弱的地方。
强强对决的场景无疑是精彩的,众人屏息凝神地看着,不出片刻,那络腮胡子大汉就被叶风华踩在了地上。
微风扬起了她帷帽的一角,露出白皙流畅的下巴尖。
“服了吗?”声音冷冷清清,却掩不下与生俱来的狂妄。
“哈哈哈哈哈。”被踩在地上的络腮大汉也并没有觉得狼狈,反倒爽朗地笑出了声。
“果然是好功夫,我郑无向来只服强人,女侠,我跟定你了。”
叶风华收了脚,目光扫过围圈站在面前,身上的囚服都还没来得及换的人,开口道。
“想必昨日你们也都看到了,皇宫里刑部的私牢被我炸了,而你们被我好心捞了出来。”
“说到底,你们现在的自由身乃至余生的性命,都多亏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