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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出门,她搀着婆婆,十方跟在身后,手杖发出有序的声响,平缓且从容。

    “奶奶,我们去买一套新衣服吧。”提议的人是阮孑。

    三人最终来到一间裁缝店,店内除却修补、定制衣裳,更有各种样式的旧时服装售卖。

    老人家看中一条裸色的旧式旗袍,却碍于守旧思想,并不敢穿,阮孑数次和颜悦色相劝,但都没什么效果。

    直到十方出了声:“人之将死,别人的眼光也没有意义了。”

    是啊,死都不怕的人了,难道临死前还不能穿一次自己喜欢的衣裳吗?

    她便换上了裸色旗袍,岔口开到大腿,露出皮肉松垮的腿部皮肤,腰背大幅度佝偻着,自然不能跟年轻人比美,可是在三个人眼中,此刻的她,确实是美的。

    阮孑为她搭配了一双粗跟的绒面包头鞋,样式中和了现代的高跟与古代的绣花鞋,别有一番风格。

    她蹲下来为老人亲自换上,由十方付了款,一同前往照相馆。

    照相馆老板给老人挑的背景是白色的,阮孑觉得太悲凉:“奶奶,您想换一套背景吗?”

    “我也不喜欢这颜色。”

    老板就让两人在馆里挑,老人家挑了一个很逼真的水榭背景,绿油油的湖面上水榭矗立,岸边柳树垂钓,扁舟随波逐流。

    “奶奶,你坐到凳子上面去,到时候我给你P到亭子里坐着。”老板拿着照相机指导。

    婆婆略有些拘谨地坐下,在老板的种种指挥声中微笑、摆腼腆的小作、换姿势。

    阮孑和十方就在镜头后,眼神温和地看着。

    她轻声问,以婆婆听不到的音量:“她病了吗?”

    他的手杖立在身前,摇了摇头,道:“不过,至多也就是这个星期了。”

    “为什么?”她十分不解,又觉得自己的猜测过于荒谬:“是因为丈夫离世?”所以要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

    他将对方的故事转述与她知悉:“1950年初,婆婆与一少年相识,对她而言,是一眼定下终身,对少年而言,是见色起意,又怕手尾,所以从一开始,便是顶替着好友的名字与之相恋。”

    她转过头,诧异地看

    向他,又听他继续道来:“好友万里远征,少年正好倦怠,一纸书信叫人送到婆婆手中,信中立誓,自己如若平安归来,一定大轿抬她进门。”

    她又无言地转过目光,看着眼前的婆婆。

    一辈子没面对过镜头几次的老人尽量使自己坐姿端正再端正些、身板挺直再挺直些,微笑自然再自然些。

    而他们的对话未歇。

    阮孑已经猜到了后来的故事走向,婆婆爱着的人,直到今天,应该也没出现过。

    她不禁问:“那位远征少年呢?”

    “遗体归国时,通过DNA比对,婆婆再见到那个名字时,已经是在烈士遗骸名单里。”

    “她去找过烈士墓了吗?没有照片吗?”

    十方摇头:“有的只是那一个名字而已。”

    “那婆婆,等了一辈子的那个人呢?”

    “尚在人世,子孙满堂,早已忘了她是谁了。”

    看着那张苍老的面容,一种酸涩漫上心尖,她又转头问他:“你没打算告诉她吗?为一个从始至终就错误的人献出生命,她愿意吗?”

    “我想,这件事实真相对婆婆来说远比死亡更可怕。自己耗费一生去等待的挚爱,宁愿他是为国捐躯的英雄,也远远好过酒肉色徒!”

    在阮孑这样每日与遗体打交道的人来说,生命,是最弥足珍贵的。

    或许就像十方说的,在这件事情上,她不插手为宜。

    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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