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个‘风’或‘影’字,起先我并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
孝安在心中默默推算了一下,当程勋念大三的时候,司奇早已经辍学进黑道了,而启鹏当时应该身在军中,难得一次的见面,三人想必都有许多话想对其他的两个人说,彻夜不归是绝对可以理解的行为。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两年后他考上研究所的时候,当时我母亲已经再婚,很快的就要卖掉房子,带着我和英国籍的继父远赴英伦三岛。”
“继父对母亲很好,对我也很客气,但我其实并不想离外台湾,虽然除了一位因为不满爸爸娶她不喜欢的女人为妻,所以早巳失去联络的姑姑以外,我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亲人,而且房子也已经找到买主,另外三位或者考上外地的大学,或者住进补习班宿舍的房客,又都已经搬走了,但是……”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但是这里有程勋,对不对!”
“对,”羽嫣的双眸中,开始浮上一层薄薄的泪雾。“你可以说我太早熟,但当时虚岁已经十五的我,却很清楚自己对于程大哥所产生的情愫,绝非虚幻的稚爱,我爱他,恨不得自己那时已经有二十二、二十,甚至是十八岁也好,只要让我再多上三岁,再三岁……”她摇一摇头,心中的凄楚一路蔓延到脸上来。“再三岁就好。”
“程勋一定曾帮过你许多忙。”这不是问题,因为孝安已经太清楚程勋心中的良善。
“是的,包括洗衣服、提菜篮、擦地板,他都帮我做过,但我的爱,绝非出自于感激,最重要的是,他了解我的寂寞。”
“你是说缺乏家庭温暖的那种寂寞?”
“是的,因为父亲早逝,母亲又不肯跟任何原来就不看好这段婚姻的亲人低头的关系,我们除了相依为命之外,还必须自立更生。程大哥非常了解我们的处境与心情,尤其体贴我的孤单与寂寞,他跟我说他也已经失去双亲,毫无所谓的背景可以依靠,但他从不觉得孤单,因为他有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问他什么叫做‘很好很好’,他总是不做正面回答,只说如果有一天我遇上了,就会明白。”
“后来你遇上了吗?”
“没有,到了英国以后,我才三十六岁的母亲,很快的就再为继父生下一儿一女,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却越来越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多余,所以从十七岁开始,我便半工半读,一直到去年念完第二个硕士学位为止。”
“你好优秀!”孝安由衷的赞美。
“才没有呢,”羽嫣随即辩称,“真的优秀的话,我就直攻博士去了,会想要拿两个硕士学位,纯粹是为了要兼顾兴趣与生活,你说忙成这样子的我,会有时间交朋友吗?尤其是像程大哥口中那两位肝胆相照的朋友?”
“你知道‘风影海’?”孝安有些诧异。
“后来知道了,但也只知道个皮毛,就是我刚刚说在程大哥考上研究所的时候,我亲自烘了个蛋糕要帮他庆祝,结果左等右等,直到半夜一点,他才偷偷溜进门来,当时因为家里己经有继父在,所以门禁早就取消了,不过我还没睡,他一进来,我便赶紧捧蛋糕到他房里去,却看到了他白衬衫胸前一片血,吓得我连蛋糕都差点捧不住。”
“他受了重伤?怎么回事?”孝安彷佛还能感受到当时的惊骇般,一起跟着紧张起来。
“我把蛋糕一放,问的也是相同的问题,但他马上让我看清楚那血不是他流的,只是染上去的而己,我说要帮他洗干净,说我知道怎么弄,能把血渍洗干净,程大哥却一口回绝,说那是他兄弟的血,他要保存下来,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忘记‘风影海’的约定,然后他就坐下来,一边吃蛋糕,一边告诉我曾经有三个十六、七岁的大男孩,约好将来要成就一番大业的故事给我听,还说那件衬衫上的血,就是做‘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