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祥一个字也不提儿子,但金嫂看得出来,除了尊严作祟,他够伤心,够难过,也够想儿子的了,常常,夜深了,还见他卧房的灯亮着。
别说一个做父亲的会思念儿子,就是金嫂,也日夜盼着,盼着那个从小衣食有人照顾的孩子,突然提着箱子,坐到饭桌前,挑这挑那,扒两口饭,摆下筷子。
程多伦从小就偏食,吃的分量比一个怕胖的女孩还少,现在一个人在外头,又没人催着,三餐饭,怕要忘掉两餐。
金嫂不能想到这些,从出娘的第一秒,自己就抱住了这个孩子,二十二年了,多少的岁月,纵使是一只花瓶,一个瓷器,一件衣服,这份感情,也深了,何况是个人,而且是个很不坏的男孩。
在这个家,金嫂扮演的,不止是一个管家,一个佣人的角色了。二十多年前,死了丈夫,就在程家了,儿女全在大陆,跟着程家到了台湾,程家的信赖,使自己成了程家的一份子,程太太去世后,大小事情,更是自己一手拿主意。
要程子祥开口去找儿子,那是不可能的,这位早年丧妻的老主人的牌气、个性,金嫂清楚透了。
没有和程子祥商量,金嫂这个旧式女人,凭着老式道德观,大声大气的跑到舒云那里,一点也没想到,自己是在拜托别人帮忙,嗤之以鼻的,摆出正派人的姿态。
“我不是来求你,你要清楚,今天小伦所以会跟他爸爸闹意见,一个人搬出去,你要负大半责任。”
舒云这个寂寞、空虚而可怜的女人,到底是明理的,金嫂鄙视的目光,舒云谅解的待以诚挚。
“多伦搬出去多久了?”
“一个多月了。” 金嫂看也不看舒云。
“你要我做什么?” 舒云把一杯茶,恭敬的摆在金搜面前,坐了下来。
在这个女人面前,金嫂有高一等的自尊,这个没念过书,却有一脑子旧观念的老太太,她实在觉得自己的人格,足以站在眼前这个作家上面。
“倒不是我要你做什么,我刚才已经说过,今天小伦跟他父亲闹到这种田地,你是负大半责任的,打从小伦被你留在你这写什么小说开始,我们小伦就跟以前不一样了,我想,小伦以前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大概也清楚,这是用不着我讲明的。”
金嫂故意停了停,鄙视的看舒云一眼。
“小伦这孩子,有时候是非都不懂得分辨,关心他的人哪,他听不进他们的话,外人呢,他反而听得进。”
金嫂蓄意的叹了口气:
“也不晓得这个时代是怎么变的,好了,别的话,我也不说了,前面我讲了,外人的话,小伦有时候反倒听得进,所以我就想到你,你去劝劝他,不要再跟他爸爸呕气,有什么事,搬回来好商量。
那个孩子在家就不大吃东西,现在天也凉了,衣服他也没带多少,万一出个什么差错……”
那份站得高人一等的人格与自尊,这时候也忘了保持,老泪一来,金嫂恢复了几十年的样子。
“他被照顾惯了,现在一个人在外面,要钱没钱,要吃没吃,也不晓得变成什么样子,都怪那个从监狱里逃出来的女孩,谈什么恋爱,伤都没好,就成天缠在一块。” 这会儿,金嫂忘了开始是在怪罪舒云,一股脑的把责任塞在罗小路身上。“这个恋爱一谈,惹火了我们老爷,逼着小伦把那姓罗的女孩送走,否则他就报警,也不知小伦中了什么邪,把姓罗的送进监狱回来,一句话不说,就整理皮箱,你看看,这是什么话,简直——简直——”
金嫂伤心极了,掏出手帕,拭去老泪,缩缩鼻子,刚刚忘记保持的自尊与人格,又重新展露了,只是不再那么嗤之以鼻。
“反正,这件事,你多少也应该负点责任,找到小伦,要他回家,不要再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