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布罗斯·圣·詹姆斯,第四代罗思斯顿公爵,还有许多别的头衔。然而现在,他正干着奴仆般的体力活儿,他正叉着草料,带着某种报复心态在干活儿。由于他无精打采的心境,他没有意识到手中正发泄着那恼火的情绪,汗水浸透了那高级的衬衫。
他猛干体力活儿,就是想扼制自己的拳头,以免将墙砸个洞。自从他在上次遇到梅根·彭沃西,并获悉她那令人惊愕的计划后,他便极想用拳头砸墙。他原本认为,叉草料可以分散他的注意力,别再想那次见面。然而事情正好相反,每一叉下去,他的怒火似乎就更旺盛一点。
她要嫁给他,行吗?他那麻木躯体,配上这位姑娘的神经质。真他妈的胆大妄为,想入非非!她根本没见过他,便将目标对准他。觊觎着他头衔的姑娘他也遇到过不少,可以说数不胜数。那些想嫁给他的人即使不再增加,已经为数不少啦。对此,他现在可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他真的习以为常吗?即使如此,梅根那种情况也算绝尤仅有的,她根本不在乎他是什么人,纨子弟也可,高尚圣人亦行。因为她要嫁的不是人,而是他那该死的门第。上帝啊,她甚至敢坦言承认,她在爽快承认如此单纯的理想时,竟然毫无尴尬之色。
他早就认为,这个姑娘被宠坏了,任性,但是也充满了热情,她决不是投机分子。如果不是因为弗雷迪的性格暴烈,如果不是他因此需要外出逃避一段时间,他甚至可以设想事态的发展……
他想不起自己是否收到过汉普郡舞会的邀请。这类邀请他收到过太多,并且很快就忘了,他需要秘书提醒自己。如果他留在那个应该属于自己的家中,并且也想满足迪奇的要求,他可能前往汉普郡参加舞会,并且在那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中见到梅根。他极可能被她那倾城倾国的微笑所击倒,丝毫想不到她竞敢冒险,觊觎着他的头衔。对于那种局面,他实在无法预知。
一想到此事,他骨子里冒出寒气,他也因此气恼不已。他应该在那该死的舞会上现身,装扮成一个放荡不羁的无懒,一个能将姑娘吓得狂逃的超级痞子,并让梅根受到应得的惩罚,一通无情的痛斥。但是,如果她认为他会在那儿出现,那么他将出席舞会的传闻便会不胫而走。这就意味着弗雷迪可能会有所耳闻,德夫林失踪了,弗雷迪肯定认为他不可能在这种场合公开露面。尽管如此,弗雷迪还是不会放弃任何机会。他万一带上装上火药的手枪出现在那儿呢?德夫林还没有渡过足够长的蛰伏期,不能再有其它想法。
要蛰伏多长时间才够呢?根据迪奇的观点,要两个月。
“如果那姑娘真怀上孩子,那问题就相当危险了。她要么被迫放弃娘家姓,要么同意下嫁给她哥哥为她找的男人。弗雷迪像他妹妹一样固执、自负,他会坚持要求,不可能同意萨布里娜?
理查森‘那么做’。他并不会因为找不到你就此罢手,他即使将妹妹嫁出去,也只解决了一个问题,还有一个问题仍未解决。”
第一个问题便是如何避免自己的脑袋被他最好的朋友砸烂。
第二个问题便是怎样逃避弗雷迪的计划,逃避与他的小妹萨布里娜上教堂结婚,但是,两个月的乡村隐居生活,他认为也太久了些。此前,德夫林还心存希冀,希望弗雷迪能用脑子想想,能够想到德夫林根本不喜欢他那该死的小妹。所以,他肯定不会去诱惑这女孩儿,更不会让她怀上所谓的孩子。
值得讽刺的是,他为了逃避与一个怀有阴谋的年轻姑娘结婚才躲到这儿,没料到又撞上另一位。他忽然感到惊愕,一个姑娘想用谎言将他骗到教堂结婚,另一个姑娘则用倾城倾国的媚笑来达到目的,梅根能成功吗?梅根·彭沃西怎么会想到要嫁他呢?
要得到他与他的马厩,她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上帝啊,看上他的马厩。那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