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上午八点,何唯茜拉着一个轻便的旅行箱,出现在中正机场第二航厦的入境大厅;她将黑发随意地束在脑后,脂粉不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身穿Calvin Klein黑色高领羊毛衫,搭配合身剪裁的Trussardi黑色牛仔裤,脚上蹬着Marc Jacobs最新款的黑色尖头高跟鞋。
这是一个简洁优雅的都会女子,没有过度张扬的时尚气息,却冷然得令人印象深刻,所以从她身边走过的人,很少有不回过头来注视她的。
她一路走到户外去,明灿的冬阳暖暖地普照大地,她的心却没有跟着放晴。
离开这片土地算算已有十年;十年之中,她忙碌于学业和工作,几乎没有时间回顾过去,也没有时间思念故乡。
「TAXI!」她扬起手,招了部计程车。
她是个效率超高的人,才坐进车内就立刻把地址交给司机。在正式投入工作之前,还可以在车上小睡一会儿。
「等一下!」
何唯茜才打算闭目养神,就听见外头有人大喊,车门接着被打开,有个男人「侵入」了她的领域,大剌剌地坐在她身旁的空位上。
「先生,不好意思,这位小姐先招手的。」司机为难地看着这名新乘客。
「我知道。」
「那……可不可以请您下车?」
「不可以。」
「可是……」
何唯茜好奇地看向身旁这名不远之客,虽然她已经好久好久没回台湾了,但是先招手的人先上车,不是基本常识吗?
「抱歉,司机先生,你看一下我的眼睛。」男子摘下墨镜,把脸凑向司机。
「啊!你是……你是……」
「对,我就是你知道的那个人。」男子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把墨镜重新戴了回去,顺道塞给司机一张纸条。「我要到这个地址,麻烦你。」
「小姐,不好意思喔,多一个人妳介不介意?」司机搔了搔头,不好意思地提出要求。「还是说,妳要改搭别部车?」
何唯茜皱了皱眉,不必想也知道这男人绝对是个公众人物,要他下车,恐怕是不可能了,因为有司机撑腰嘛。
「无所谓。」她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没多看那男人一眼就径自闭上眼睛准备补眠。
她是个懒得与人争辩的人,况且事情也没这么严重,非得要争个脸红脖子粗不可,只要司机记得把她送到目的地就行了。
康百翔颇为惊讶地看着身旁的女子。
他的不解并非因为她认不出他,而是,她不认得他,却可以心平气和地接受自己权益被人剥夺的事实--从他坐上车一直到现在,她连一句抗议的话、一个不悦的眼神都没有。
这事如果发生在他身上,他恐怕早就把对方踹下车去了。
「我女儿很喜欢你哦!」司机从后视镜里偷瞧,忍不住开口「搭讪」。
「嗯。」
「可不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我女儿一天到晚都在喊说她爱死你了。」司机兀自说得口沫横飞。「如果她知道我今天载到你,不知道会有多兴奋呢!其实我个人也是很欣赏你的啦,你那首……那个什么……『被妳打败』,我觉得很不错哦!」
康百翔忍不住翻了翻白眼。「臣服于妳」什么时候改名「被妳打败」了?
「不过厚,很久没有看见你了耶,你最近是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你去出国哦?对了,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运将大哥,咱们来打个商量。」康百翔眉头打了个死结。
「什么?」
「我给你一张还没发行的单曲CD外加签名,然后麻烦你把嘴巴闭上,不要跟我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