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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战!吃炒饭喽——”她骄傲的叫道。

    戈战出来见到她,一向沉静的脸难得出现错愕表情。

    眼前的颜欢长发散乱,粉颊一片油污,衣服溅满水迹和油渍,手臂还有烫伤的痕迹,看起来……这是在炒饭,还是打仗?

    “这是你想吃的炒饭。”她把炒饭递到他面前,笑得好美,声音好甜、好软。

    戈战愕然接下,然后他的心软了,声音也柔了,低声的说:“吃饭吧!”

    两人坐下,他舀了一口饭塞进嘴里,颜欢紧张的瞪着他,“味道怎样?敢说难吃的话,我就揍你。”

    他默默的吃着,一口接一口,那滋味不是顶好的,可是,为什么他越吃越觉得幸福?一时间,他也迷惘起来。

    “怎样,好不好吃啊?很……很难吃吗?”她开始不安,因为他还是酷着一张脸,让她的信心完全打了折扣。

    他抬头看着她,冷不防伸出手,颜欢的手腕随即落入他的大掌里,“以一个不会做菜煮饭的人来说,已经很不错。”

    啊!被识破了?

    她维持尴尬又颤抖的笑容,装傻道:“你别生气啦!下次我一定会炒得很好吃。”

    上一次在War

    Room戈战抓住她的手腕时就发现,这么柔嫩洁白的小手,根本不像出身贫苦之家,更不像是做惯家务、熟悉操劳的女人,反而像个娇娇女,今晚,坚持要她做炒饭,果然一试就“原形举露”。

    所以,关于颜欢被皮条客追打,他早就怀疑事有蹊跷,这样破绽百出怎能轻易瞒过他的法眼。

    他目光深深的锁住那只小手,然后缓缓开口,“你根本没有被父母卖入火坑,一切都是假的,在PUB里的那个你才是真正的你吧!”

    那天颜欢身上穿戴、手上拎的皮包都价值不菲,还有她的谈吐与气质,一看就知道是家境富裕的千金小姐,戈战印象颇为深刻。

    “你早就知道了?”果然不好骗,她只好点头承认。

    他知道的可多了,“你不会洗衣服,自从洗坏之后,就把我的衣服通通交给洗衣店,你也不会烧菜煮饭,每餐都是从外面打包回来,还有屋外三个老是鬼鬼祟祟的男人,又是谁?”

    “那是我哥的兄弟们,想要保护我而已,没别的意思。”

    有人随时随地保护着,还不是普通的千金小姐,他嘲讽般摇摇头,“这样劳师动众的,很好玩吗?我看你需要找名医诊治一下脑袋。”

    “我不是因为好玩,我是……喜欢你,才想用这个方法接近你而已。”颜欢挺直背脊,勇敢地表白。

    闻言,戈战俯瞪着她,表情有些懊恼,冷冷地说:“我不是你玩乐的对象。”

    “我不是玩你,是喜欢你啊,干么那么凶?”颜欢反驳道。

    “你以为像你们女人逛街买衣服,看到喜欢就买下来,肤浅!”他不以为然地冷哼了一声。

    “才不是这样!我真的喜欢你,当然会想接近你,想和你说话、想更加了解你,我想这样的喜欢,应该跟逛街买衣服的喜欢不一样,是吗?”这个冷血家伙,她说喜欢他,他竟然一点感动的表情也没有,反而还一脸酷相,真是伤透她的心。

    “反正我不会喜欢你。”他语气既冰冷又疏离。

    颜欢沉吟,然后揽住他的宽肩,说:“我就是喜欢你,我会努力让你也喜欢我,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我的好,你就讨厌不起来,呵!到时候你就完蛋了。”

    她果然够乐观,任由他嘲讽拒绝,还可以用另一种思考逻辑诠释他的话,这种“杀不死”的犯难精神,连毅力超强的戈战都要甘拜下风了。

    戈战凝视着她,衬着凝脂般的粉颊,已美得诱人了,还有一双纯真妙目、直挺俏鼻、柔嫩蜜唇,直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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