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水滚了。」望着她红通通的脸蛋,他提醒道。
「喔。」她回过头,连忙下面。
罗森暂时放开她站到一旁,看着她穿着粉色围裙,站在厨房里煮东西的模样,一点都不像主妇,反而像个玩扮家家酒的小女孩,动作有点不熟练,但她却将东西煮的很好吃。
自从知道他偏爱吃家常菜,她就会自己下厨,虽然她说自己的厨艺不好,会煮的也只有几样简单的饭菜,但光是这样,就已足够满足他的食欲,和一份对家的向往。
她不只让他疼、让他爱、让他怜,更让他感到安定与满足。
克制着没完全占有她,不是不想要,而是愿意等待她更长大一些、更成熟,再来领略真正的男女关系,至于相拥而眠、裸裎相见嘛——
咳,他总是个男人,面对自己唯一真正喜爱的女人,要他完全克制着不碰她,也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冬雪捞起面,分成一大、一小碗,加进配料,然后淋上排骨汤。「罗森,可以吃了。」
「嗯。」罗森接过她手上热烫的汤面,示意她端小菜的盘子就好。
两分钟后,两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就着矮桌当餐桌,享受他们今天的晚餐。
等吃饱了,他去洗碗,她泡茶。
这又是让冬雪想不到的一件事——罗森其实是个很居家的男人。
虽然他不太会下厨,但却不介意洗碗,他的生活很简单,除了公事还是公事,现在则是多了与她闲聊、少一点想公事的时间。吃完晚饭后,他可以哪里都不去,就喝着茶和她一起窝着聊天或看影片。
「我觉得,你家的视野比较好。」同样是窝着抱枕偎着他,但是,他家大片窗户望出去的夜景美呆了,而她家,只有电视可以看而已。
「你要去住我那里,我也不反对。」他挑眉试探地问。
「不要。」她懒懒地拒绝。
「为什么?」
「那样我们就真的住在一起了。」距离太近,会一点美感也没有耶。
「现在这样,难道就不是住在一起?」他每天都睡在她家,再从她家离开,回家换衣服再到工地,然后下班了又回她家。他们的确是住在一起。
冬雪表情顿了一顿。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如果我去住你家,你一定很快就厌倦我了。」不行不行。
罗森瞪着她。「这是什么意思?」
「住在你家,等于是被你养耶,那如果我有一点点缺点,在你眼里一定会变得很大点,跟你争执也会变得很不应该,你一定会嫌弃我,然后我就会被赶出来了,我才不要。」凡事太以男人为主,男人很快就会觉得你很平凡,然后就不会珍惜了。
「这是什么歪理?」他皱眉。
「是常理。」她纠正。「男人都喜新厌旧,一天到晚腻在一起,男人也会很快觉得厌倦、没新鲜感,然后那个女人就会变成可怜的弃妇……」咦?怎么好像哪出连续剧的剧情,真是狗血的令人喷饭。
「乱讲!」他惩罚性地咬了下她的下唇,惹来她小小的痛呼。「你认为我会把你赶走吗?」
冬雪瞄了他好久,然后,居然点头。「会。」
罗森差点没被她气昏。
「你居然点头?」
「男人心,海底针,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的。」
真是……罗森肚子里一阵圈圈叉又三角形。
「等你工读结束,就搬到我住的地方。」直接决定,不问她的意见了。
「我不——」
「不准说『不』。」点住她的唇,眼神很威胁。
「可是——」
「也没有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