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是啊,我在家里确实不做粗活……”向红云心想,他可是向家的宝贝少爷,粗活这名词哪能沾得上他的身?
说真格的,他打出生到现在,双手说不定还没拿过比毛笔更重的东西哪!
“那么,你平时的兴趣是什么呢?赏花?赏蝶?还是刺绣?或是弹琴?总不会像我一样,还得不时帮著照顾家里的生意吧?”曲琳琅检查完伤口,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又抬起头继续发问。
“我?我平时几乎都在百~万\小!说、习字、画画、弹琴……”向红云一心只顾著盯著曲琳琅瞧,倒没多去考虑这些答案合不合他目前的身分。
“百~万\小!说、习字?”曲琳琅笑了出来,“那真好,肯让女儿念书的爹娘可不多得呢!”
毕竟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依然紧紧地烙印在每个人的心里,就连男人娶亲,也宁愿找个大字不识几个,只懂得洗衣烧饭和伺候老公的小娘子回家照顾自己,而不愿找个知书达礼的才女回家跟自个儿争论书本里的知识。
曲琳琅虽然因为家中经商,能够获得爹娘允许让她读书识字,可是爹娘对于她依然有著诸多限制,不是成天要她少念点书、多花时间学女红,便是耳提面命地叫她学著将来如何伺候丈夫,让她多少有些感叹。
“你喜欢念书?”
向红云闻言不禁微愣,他遇过的姑娘家没几个喜欢念书的,她们总喜欢窝在房里做针线活儿,经常害他连个能够一块儿谈诗共曲的红粉知已都没有;一听见曲琳琅的回答,著实让他眼睛一亮。
“嗯,虽然我爹娘不怎么喜欢让我念书,你知道的,他们总念著我学女红,将来嫁人才能够替他缝衣补鞋……”曲琳琅说著又叹了口气。
她不是不爱女红,只是比起镇日学绣花,她宁愿埋首书堆里,因为句句优美又动人的诗词比起布上的花样,实在是更吸引她啊!
“没这个必要,你出嫁后,绝对没人会要你补衣补鞋的,这种琐事交给下人去做就好了。”向红云连连摇头反驳著。
想他向家可也算是大富人家,干嘛要叫少奶奶自己缝衣补鞋呀?买现成的不就好了!
只是这个念头才刚形成,下一刻向红云又想敲自己脑袋了。
真是的!他到底是为了什么才来曲家的?怎么又把曲琳琅想成是他未来的娘子呢?
这简直就像是他已经同意这桩婚事似的!
不成!绝对不成!在弄清楚那面纱底下的真面目之前,他绝不能再轻易沉沦了。
“你不用替我担心的,反正我自有办法应付;倒是你,现在手伤成这样,要你帮著采香打理房间也不妥,陪著我刺绣也不是很方便,不如……”
曲琳琅的双眸一亮,“趁著我爹娘近日出远门,你陪我一块儿弹弹琴、念念诗词好吗?”
以往她要念诗读书,总得趁爹娘不在,可是独自一个人欣赏好诗好文,无人可以一同讨论,令她著实有些寂寞。
可现在有了红云陪伴,她就有了朋友,而且重要的是,红云还不是那种只知道学做女红、成天闷在家中的姑娘家。
她总算有个可以谈心的对象了!
“当然好!”向红云瞧著曲琳琅开心的眸子,自然是连声应好。
毕竟对他来说,读书习字弹琴原本就是他的专长与兴趣,怎么说都比在厨房工作或打扫房间来得轻松。
更何况,他与曲琳琅的相处,著实比他在未与她相识前所猜想的情况还要来得轻松而且愉快,甚至可以说是相谈甚欢!所以这样的安排,他当然是求之不得!
再者——
或许这样的密集接触,可以让他有机会得知面纱底下那份不为人知的秘密……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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