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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在他解决她之前,她不仅会将聘雇她的人全盘托出,临死甚至会诅咒她母亲孕育了她。他以父亲的荣誉发誓。

    石洛克在孟黎璃,又名莫丹妮所遗弃的寓所内,悄声地四处移动。喔,她的衣服都还在,或只是大多数在。食物还在橱子里,一只碗及汤匙放在水槽。看起来像去上班或是外出逛街,但他知道绝非如此。当他看见专业的手法时,他认得出来。这地方没有一枚指纹,即使水槽内的汤匙也没有。善后的动作做得十分完美。

    从他读过的档案判断,留下来的衣物无论如何都不是她的风格。这些服装属于莫丹妮,既然丹妮已经完成任务,黎璃以如蛇蜕皮那般脱去伪装。维多已经死了;丹妮不必再存在。

    令他困惑的是她为什么耗了那么久。赖维多显然已死了一个星期或更久,但房东说莫小姐今早才搭出租车外出。不,他不知道她去哪里,但她只带了小件的行李。也许是度周末。

    几个小时。仅仅晚了几个小时,他错过了她。

    房东当然不让他进去她的房间;洛克必须偷溜进来,快速撬开黎璃寓所的门锁。房东曾和善地告诉他是哪个楼层,让他不用浪费时间半夜闯进来查看资料。反正现在也是浪费时间。她已经走了,而且也不会再回来。

    一盘水果放在桌上。他拣了颗苹果,在衬衫上擦干净就吃了起来。该死的,他饿昏了,如果她要这颗苹果,她会把它拿走。基于好奇,他打开冰箱看看还有什么吃的,却失望地再关上。女孩子的鸟食:水果及蔬菜,还有农庄自制乳酪,要不然就是放太久的酸奶。为什么独居的女人从来都不储藏真正的食物?他可以为了一块铺满意大利辣味香肠的披萨而死。或是烧烤牛排,外加一个浇上奶油及酸乳的特大号烤马铃薯。那,才是食物。

    他深思着该如何确认猎物下一步的方位时,又吃了一颗苹果。

    根据她的档案显示,黎璃非常熟悉法国而且法文很地道。她应该也有模仿腔调的天分。她曾在意大利住一段时间,文明世界几乎都走过,但当她要落脚休息时,不是法国就是英国。逻辑推理她必须远离必须躲躲藏藏的地方,意即她不会再待在法国。如此一来,英国成了最有可能的寻找。

    当然,既然她是这行的高手,她也许会考量到同样的推论,而去个完全想不到的地方,例如日本。他扮个鬼脸。他讨厌做超乎自己能力的事。好吧,他也可以依据机率多寡并从最可能的地方开始:瞎猫也可能碰上一只死耗子。

    三种普遍使用的方式可以越过海峡:渡轮、火车及飞机。他选择飞机,因为速度最快,而且她会想离赖氏组织愈远愈好。当然,伦敦不是她唯一会选择的英国城市,但却是距离最近的,她会尽可能让追踪者没有时间安排拦截她的行动。讯息可以实时传递,但人体的移动仍需要时间。这让伦敦变成合理的目的地,也让他只需要锁定两个主要机场,希斯洛机场与盖特威克机场。他倾向先从希斯洛下手,因为那是最繁忙也最拥挤的机场。

    他在舒适小巧的起居室挑张椅子坐下——该死的,没有躺椅——掏出他那支通话安全的手机。敲入一长串号码,按下传送钮等候通话。一个宏亮的英国腔说:「我姓穆。」

    「我是石洛克。我需要一些资料,一个叫莫丹妮的女人可不可能……」

    「这一定是巧合。」

    肾上腺素激生,这种兴奋好象猎人突然发现他一直在找的足迹。「还有别人问起她?」

    「赖罗德,他要求我们在她下飞机后跟踪她。我安排两个人执行任务,他们一直跟到第一间化妆室。她进去后就没再出来。她没有入境,但是我也找不到她搭其它班机离开的记录。一个非常机灵的女人。」

    「超过你的想象,」洛克说。「你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赖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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