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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后莉丝和瑞迪抵达伦敦的国王十字路车站。

    她设法说服爷爷的一个朋友艾德华老先生时而抽空照管他们的老屋。交换条件是她做樱桃派时会送给他吃。这看来是颇公平的交易。其实,在她手头较为宽裕请得起人之前,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她未在尼可面前完全坦白她的经济窘状,不过他也已经了解得够清楚。她真的无力改善环境。她赚的钱即使省吃俭用,再加上爷爷留下的那一点钱,仅仅勉强够应付他们的日常生活所需。

    雷尼可离开之后,她想了又想,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成功律师。

    他一定设想过她可能有异议,所以一定要她以瑞迪的前途为重。她从来没有被人说服过去做她不喜欢做的事,这回却不得不向现实环境低头,必须为了瑞迪牺牲自尊,选择到伦敦寄人篱下。

    要不是瑞迪兴致勃勃,一再催促,她可能还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尼可,告诉他,她同意接受他的建议。

    他说她必须为他工作,她强烈地感觉到那只是为了抚平她自尊心的另一种施舍方式。

    他真的在乎是否伤害到她的自尊吗?还只是不甘见到不受他欢迎的客人在他家好吃懒做?

    他已经表明了接他们到他家去是他爷爷的命令,连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一定不高兴他们去打搅他的生活,只好塞给她一个工作让她赚钱打发自己的开销。

    他是否以为他们会像两只无耻的寄生虫,缠著他爷爷不放,故意利用他爷爷的慷慨?

    想到他不知以何等轻视的眼光看他们,她就后悔来伦敦。要不是为了瑞迪,她再穷也要穷得清白,穷得有尊严,绝不依赖别人。

    此刻站在拥挤的月台上。周遭的人全都衣履光鲜,手提公事包穿梭,她愈发觉得来错了,他们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小镇上的悠闲从容,和这裹的人形色匆忙,直有天壤之别。

    光是她在月台上所看到的人,就已超过他们全镇人口的总数。在约克郡。人人都是熟人,人人遇到别人都会停下脚步打招呼,这里的人却只和火车打交道。在约克郡任何人要是看到他们提著行李,一定会自动上前帮忙。在这裹没有人肯浪费一秒钟多看他们一眼。

    她弟弟兴高采烈地东张西望,对任何事都感到很新奇。伦敦车站出他想像中大了好几倍。比较起来,他们小镇上的车站寒酸得可怜。

    莉丝爱怜地看著他。叫他去找一台推车来。

    「推车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你去找找看。我们如果要站在这裹等人家帮我们提行李,恐怕要等到头发发白。」

    他听话地走开去找推车,留下她一个愈想愈怀疑是否来对了。她小时候来过伦敦一次,那时瑞迪还只是个奶娃娃。她对伦敦几乎没有印象。原以为雷尼可会如言来车站接他们,没想到他食言了。如果他们姊弟俩必须拖著沈重的行李,自己坐计程车去他家,那不啻是一场噩梦。

    噢!上帝!当初她怎会同意搬来伦敦?她不属于这个地方,在他们宁静安详的小镇上,人们唯有在特殊的场合才会盛装赴会,而最吵杂的地方是市常在这里每个人都穿得时髦摩登,高跟鞋和正式的套装随处可见。男人们西装笔挺地提著小手提箱,宛如人人都是不可一世的大人物。她不记得普经看过爷爷穿西装,不过她相信他至少有一套以备不时之需。

    她有戴帽子的习惯,因为她只要晒多了太阳,脸上的雀斑就会变得明显。现在她恨不得没带帽子来。她是车站数千人中唯一戴遮阳帽的,别人看了一定会想:那个女孩多滑稽呀!

    瑞迪推著推车回来了,他们又花了好一会儿的功夫才找到出口。走出车站和里面一样拥挤,人群熙来攘往,令人眼花撩乱。

    「哇!」瑞迪叫道:「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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