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
当然啦,丁还的后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别说骂她了,平常她说一,他绝对不敢说二。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丁还混帐却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纵英才,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他肯认丁还做师父,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
丁还不知,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没人读书的。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齿。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页而已,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加上十幅图像,想来应该不难练,奈何他看不懂啊!
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
于是,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文字是内功心法,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
丁还师从玲珑门,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讲求一切随缘。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门下,否则也不强求,待自个儿百年后,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留待有缘。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一起练功,一同出师,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但一、两百年间,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更是经常发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而以轻身功夫入门。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头猪,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但先决条件得是,他能活那么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比起练习一流的指、掌、剑、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报仇,三十年也不晚嘛!
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他在苏州做混混时,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只能按图练习;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奥,他这样胡练,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
这一日,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左脚踏上右脚,腰一扭,两手缠得像麻花似,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才停了下来。
「唉哟!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臭老不死,该杀千刀的丁老头,这什么鬼天星步,肯定是骗小爷的,他娘的,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
「师弟,是你在那里吗?」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曲笛赶紧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他好歹是个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师弟,你怎么满头血,告诉师姊是谁欺负你,我去找他算帐。」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师弟,瞧你流了这么多血,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