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馅,也没华丽外表,如此平凡朴素相,怎有那么大威力?

    「吃看看。」掰一半给他。

    他咬一大口,咀嚼,然後……眼睛亮了些。闻闻蒸糕,又咬一口,方才一脸质疑,这下心悦诚服。

    「唔,很好吃!」大意外。平凡的蒸糕,人口满溢淡淡的奶香,口感松软微甜,伸手再拿,一口气连吃三个,还不腻。「等一下再去买。」他说。

    鸡蛋蒸糕收拾小美的眼泪,一并征服这个大男人。他吃过山珍海味,台北各大五星级饭店,怎么全败给二十五元有太阳笑脸的鸡蛋蒸糕?!

    坐在吵闹的百货公司美食区,旁桌的人不是点异国料理,就是台式西式热食,铁板烧啦,咖哩饭啦,星洲汤面啦,五颜六色堆满桌,只有他们这一桌最单调冷清。堆十多个鸡蛋蒸糕,十多个笑脸,衬著他们的笑脸。

    「我觉得这个鸡蛋蒸糕很适合伤心的人吃。」小美大口吃著,叨叨絮絮瞎聊著。「你觉不觉得,它尝起来,很温暖。淡淡、香香的,甜甜、软绵绵的,就算只是一个人吃,也会觉得很幸福。」

    「嗯……」认同。可是不知道是因为她还是真因为它,季藏锋竟也对这小蒸糕上瘾。「真的好吃,我没在这家面包店买过东西。每次经过都看见一堆人排队,就懒得进去,我最讨厌排队,为了吃东西排队,浪费时间。」他习惯跟餐厅订位,有准确的时间。

    「怎么会是浪费时间呢?」她捧著蒸糕,笑著说:「没人喜欢排队,但是假如有喜欢的人,为了买他喜欢吃的,再长的队伍我都排,排的时候一边想著他吃到了会有多高兴,就很快乐。」

    真的是恋爱狂!「但是为了喜欢的人,投入那么多心力,值得吗?」

    「嗯,值得。虽然失恋很多次,但是,恋爱真的太棒了。」她拿出皮包,抽出一张相片给他看。

    他看了,大惊。「这女的是谁?」黄皮肤,包子脸,毫无特色的短发,老上的衣著。

    「我啊。」小美指著自己的脸。

    「不可能。」

    「真的是我。」她笑嘻嘻地拿回相片,望著过去的自己。「十五岁的我。因为常常一个人在家,很寂寞,就喜欢买一堆甜食吃,把自己吃成了七十公斤的胖妞。」

    「和现在差太多了。」

    「嘿啊,十六岁,爱上我家附近图书馆的管理员,我暗恋他,就发誓要变成大美女,然後去告白。所以短短的三个月,戒吃甜食,努力节食,天天去晨跑,瘦到五十公斤,还卯起来吸收时尚杂志的美容讯息,学会怎么穿衣打扮,然後鼓起勇气跟他告白了。」

    「结果呢?」

    「结果他有女朋友。」

    他哈哈大笑。「那不是白忙一场?」

    「可是我变成大美女啦!」

    她弹了弹相片,怀念那段时光。「有时候发疯的爱上某个人,会逼自己变得更好。虽然被拒绝很伤心,可是事後想想,还是很值得。如果不是因为爱情,我到现在一定还是这么老土,不会想尽办法让自己更美,所以恋爱真的很棒……」

    季藏锋若有所思地瞧著她,同样疯狂迷过某人,也同样经历过失恋,她的想法和他天差地别。她赞赏爱情,他唾弃爱情,从小美身上,他学到宝贵的一课。

    「嗯,你说得对。」第一次,认同爱情的伟大和重要。这几天,他重新体会到恋爱的患得患失和带来的感动。

    小美问他:「我很好奇,你老实说,你到底有没有恋爱过?哪有人可以都不交女朋友?真的不想?还是没机会跟谁交往?」

    「既然你贡献你的丑照片娱乐我,那我也贡献一张。」他心情好,决定分享自己的秘密。他拿出皮夹,也抽出照片给她看。

    「你女朋友?」那是一张被撕过又黏好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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