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闷哼,人真的钻到了桌子下面,却也没了声音。
胡二爷本以为自己能溜掉,却不想百里雾的梭子飞镖十分厉害,刚好射入他的背心。他“啊!”的一声惨叫,向前踉跄了两步,跌到在地,浑身抽搐,在**中渐渐的渐渐的闭上了眼睛。
百里雾跳到窗口边,突然高声喝道:“姓姜的,砍掉你的左手,不然就砍掉你的脑袋。”
和江水鬼无论从阅历还是年龄上,都是一块老姜,双眼一瞪,向身后的亲信喊道:“拿刀来。”
路小六单手摄过江阳三俊老儿阴法横的长剑,抛向姜权:“鬼叫个毛线,难道让小爷我帮你剁?”
姜权接住长剑,脸色十分难堪,铁青着脸,眼中泛出一丝恐惧,或许和江水鬼养尊处优惯了,输不起了,抓握长剑的右手突然抖了起来,打了一个咳声,这咳声带着颤音儿,看其样子自己是很难下手了。
路小六一把夺过长剑,哼着鼻子说道:“哼,你这窝囊废,是怎么当的蛇头?想要命却连一只手都舍不出来,活阎王终究还是有菩萨心肠,若是我,便要了你的右手。你的所作所为其实作为被害人的活阎王,判你死一百次也不为过,怎么?伸不出手来?”
姜权从手捣到浑身发抖,像是抽搐了一般,又像是腼腆的大姑娘,一只绣手伸了又缩缩了又伸。
“喝呀!”路小六一声大喝,带着一丝稚嫩的童声。
姜权一听,这声音好怪,一分神,伸出去的手便没有缩回来。
路小六见时机已到,剑光一闪,“唰”,长剑快若匕首。“噗”,一只断腕之手落于地上,无名指还不甘心的动了两下。
“啊……”姜权疼得要命,十指连心,这一下断了一整张手掌,一下跌坐在地上,抓住断腕呲牙咧嘴,豆大的汗珠顺着面颊淌了下来。
当他强忍疼痛抬起头的时候,路小六和百里雾已经消失在湖面了。
一高一矮,两个小哥们遁出凤楼山镇,找到百里雾之前躲藏的那个山洞,路小六掏出偷来的烧鸡和一壶好酒,倒到两只龙凤银酒盅里,边嚼边聊天。
“雾兄,你将何去何从?”
百里雾撕下一块猪肘子上的筋头子,道:“打算?我有命案在身,自然是亡命天涯,天涯为家。”
“你身手不错,应该去****闯荡一番,否则枉为大丈夫。”
百里雾呡了一口小酒,有点小激动地说道:“不错不错,大丈夫当四海为家,趁年轻多多体悟人生喜乐,待老时也好回忆曾经的年华。若趁年轻不追求希望,等老了也多是悔恨终生,那多无聊,多去干些事,闯祸也好,行侠也罢,一切都要去经历。我更知道,修仙界同样人心险恶,处处陷阱,或许会生不如死,或许会无人收尸,但总之,人死了便会一了百了,活着,也未必庆幸,人生在世,无非是生也枉然,死也枉然。反正,我现在就是个通缉犯,更是无家可归之人,我没什么人可等,也没什么可恋,我这一走,便是海角天涯,我这一走,便是****,大山大河。”
路小六也是一声狂笑:“哈……好,你这个可怜的家伙,我看得出你是第一次杀人。我呢和你不一样,我还有家人,爹娘、祖父,我出来历练一年多了,有空的话该回去看看他们了,我要回家。”
两个醉汉,一大一小,躺在山洞角落里睡着了。
在梦中,在现实中,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希望。一个通缉犯,也就成了亡命徒,宝藏、金钱、美女,佳肴,他们会在死之前疯狂追求所要拥有的,因为已宣布死亡,那么便生死无所畏惧。
天刚放亮,扬风飘雪,天阴地暗,到处尽是白蒙蒙的,一望无边,能见度极低。
修士的警惕性很高,身体也经得起苦难打击,心坚如铁,头脑灵敏,对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