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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晓和白雪见那人真的掏不出银子了,也不再为难,把地上的银子收进钱袋,当然,那几枚从鞋子里掏出来的银子除外:

    “这几枚还是你自己收起来吧,下次再让我遇到你偷钱,信不信我扒光了你的衣服。”

    那人……

    他惹不起眼前的这个小祖宗还不行吗?这哪是一个小姑娘,分明妥妥的一个土匪啊。

    还要扒光他的衣服?真是一点儿羞耻心都没有。

    “还不赶紧滚,要是等我后悔了,你可就要裸奔了。”

    那人听后立刻头也不回的跑了,现在的世道太可怕了,连一个小孩子都能欺负的住他,不行,他得赶紧向老大回报一下。

    晓晓数了数袋子里的银钱,发现多了三百文,心情立刻飞扬起来,看了看地上的白雪,这丫的身手不错,要不,以后就去占山为王,靠打劫生活?

    “走,白雪,带你吃好吃的。”

    招呼了一声白雪,一人一“猫”离开了,全然不知道她们刚才的行为都落到了别人的眼中。

    “咦,这只小猫还蛮不错的,没想到还能看到这么灵性的猫。”

    沈炳初几人吃过饭,靠在那里休息,看到薛晏一脸兴致的看着窗外,立刻也把头伸了过去,俩人就把底下的一幕都收进了眼中。

    “确实不错。”

    薛晏难得的回应了沈炳初一句,猫也不错,小姑娘也有趣。

    这下轮到沈炳初诧异了,仿佛见到鬼一般,毕竟平常的时候都是他们几个人打闹,而薛晏就坐在那里看着,一副高冷,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所以虽然薛晏总是和他们聚在一起,不过他心里总觉得和薛晏有一定的距离,碍于他的身份,沈炳初总是会稍微有一些些讨好的意味。

    薛晏说完话,看到沈炳初震惊的模样,也不多做解释,又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坐回了凳子上。

    古风镇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镇,不过也是有贫富地域之分的。

    晓晓带着白雪穿过几条街,来到贫民区,看到那些随处可见的乞丐,一个个衣衫褴褛,懒洋洋的躺在地上,脸上一点儿精神气都没有。

    她想也不想的就把多出来的三百文一文一文的放在了那些乞丐的碗里,并不是她多么有钱,而是这多出来的三百文是那个小偷给的,说不定也是偷了别人的钱,所以这有可能是不义之财,那么她是不能收的。

    倒不如给这些乞丐,算是做了一些善事。

    上辈子,程晓晓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不过她从未忘记过行善,她一直相信老天是有眼睛的,不然为什么她明明该不存在了,老天又让她重活了一次?

    晓晓也想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更多的人,可惜,她现在都还自身难保,所以啊,她现在还是要快速的强大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转了一圈,把多出来的三百文一文不剩的全都给了比她更需要的人,晓晓和白雪这才离开贫民区。

    酒坛子洒了,还得重新去买,这是婆婆强烈要求的,说是家里备着一点儿酒,以防万一。

    至于以防万一什么,婆婆没有明说,晓晓也明白,大概就是当时她发热到处求酒都没有求来,还险些因为一坛子酒丧了命。

    可不是丧了命吗,原主不就因为来不及退热,又加上身体别的伤、心理的伤,一点儿求生的意志都没有,才让她有了重活的机会。

    酒,备点也无妨,说不定哪天还有别的用呢。

    抱一坛子酒,晓晓又去了买了布,好一点儿的,差一点儿的都各挑了一些。

    加上买的别的,虽然看起来不是太多,不过晓晓一个人也弄不回去,只得再次雇了牛车。

    打道回府的时候,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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