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念道:“桑巴拉很喜欢我, 我要什么,他就给我什么,但他从不许我离开房间一步。我知道他是怕我记住迷城的路径, 也不向他恳求, 只是每天吃的东西越来越少。
其实我每天都在想念我们的人, 想念在草原中唱歌跳舞,当然了,我最想念的,还是我的阿里,哪用得着刻意去做什么,自然而然地就一天比一天憔悴消瘦了。
桑巴拉见他给我新做的裙子, 我穿着都不合身了, 就问我想要什么。我说我想出去走走,他就打了我一耳光,于是我七个白天不跟他说话, 七个白天不向他笑——贾珂,往后你若是打了我的屁股,我也应该这样对付你。”说到最后,向贾珂瞧了一眼。
贾珂噗嗤一笑,低头去咬王怜花的耳朵, 说道:“你哪里舍得不跟我说话,不跟我笑啊?”
王怜花仰头看他,笑道:“那你就舍得打我屁股啊?”
贾珂笑道:“当然舍得啊!你要打我屁股,我也舍得给你打。不过王公子既不是鸡毛掸子, 也不是棍子,想必对打我屁股这件事不感兴趣。”
这句话本是王怜花先前打趣贾珂的,现在贾珂又用来打趣王怜花, 王怜花面不改色地叹了口气,拍了拍贾珂的手背,脸上神情颇为无奈,说道:“这也没法。俗话说:‘娶鸡随鸡,娶狗随狗。’我娶了你这个专爱打人屁股的鸡毛掸子,也只好跟你一起喜欢打人屁股了。”
贾珂哈哈大笑,又去亲王怜花的耳朵,说道:“那今天晚上我就让你这个小猪尾巴掸子打个够。”
王怜花脸上一红,心想:“小猪尾巴掸子?做一个掸子,得用多少根小猪尾巴!老子可没有!”忍不住咬了贾珂一口,继续念道:“到了第八天,桑巴拉向我投降,带我出去了,以后每隔三天,他都带我出去一次。
最初他只带我在城里玩耍,后来甚至带我去城门附近玩耍。迷城是按照‘左三右二’的道理建的,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将迷城的每一条道路都记住了。即使现在有人挖出我的眼珠来,我也能准确地找到迷城的每一条路。
这用了大半年,我想哥哥他们都不耐烦了。但我还没明白神峰的秘密,更不知道桑巴拉是如何驱使野兽的。有一次我跟桑巴拉说,我听说很久以前,草原上有个女孩,她的眼睛比星辰还要明亮,脸蛋比花朵还要美丽,身子比绸锻还要柔软,而且她生有异香,跳舞的时候,会引来蝴蝶围在她身周,跟她一起翩翩起舞。这一幕一定很美,可惜我没有福气,不能亲眼瞧见。
桑巴拉说:‘你怎会没有福气,我现在就让你瞧见。’他叫来乐师和舞姬,乐师奏出音乐,舞姬随着音乐翩翩起舞,我一直在看他,就见他从怀中取出一只白玉小瓶,拔出瓶塞,我就闻到一股芬芳馥郁的甜香味。
我问桑巴拉:‘这是什么东西呢?’桑巴拉向我一笑,说道:‘这是仙药啊。’然后让我仔细瞧着。过了一会儿,就见一群蜜蜂从各处飞涌而至,桑巴拉将小勺伸入玉瓶,挑了一点瓶中的东西,向那几个舞姬弹去,然后吹起口哨,又做了几个手势。
那些蜜蜂都向那些舞姬飞去。那些舞姬吓得失声尖叫,瑟瑟发抖,桑巴拉叫她们不用害怕,只管继续跳舞,蜜蜂不会伤害她们的。那些舞姬害怕他,只能强忍恐惧,继续跳舞,那群蜜蜂果然没有伤害那些舞姬,而是围在那些舞姬身边,跟着她们翩翩起舞。”
王怜花一向喜欢新奇有趣的事物,读到这里,已是两眼发光,笑道:“原来蜜蜂还能这样驱使,我从前怎么没想过这么玩。嘿,倘若我早知道这个玩法,当时我去玩偶山庄抢亲,还用得着带日月神教的人壮声势么,直接带上几千几万只蜜蜂,振臂一呼,群蜂响应,那可比什么都威风。”
贾珂想到这铺天盖地的蜂海,突然觉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