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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城的一个小镇子,

    已经临近天黑,有星星点点的烛光亮起,让这个不大的城镇看上去多了几分的温馨, 医馆里, 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正是医馆的大夫,正在为阿锦处理包扎伤口, 阿锦身上的伤势颇重,又因在第一时间没能及时处理,导致伤口也发炎了, 此时看着血淋淋一片,很是吓人。

    因为已经发炎的缘故,包扎伤口前,需要先把腐烂掉的肉给剜下来。

    本来大夫还担心阿锦年纪小不能承受,毕竟他们这只是个小医馆,压根就没有麻服散,不过却发现阿锦的年纪虽然小, 但意外的坚强。

    在他处理伤口的时候,不止是没有寻常小孩子的大哭大叫, 更是连动都没动一下。

    惹得大夫连连称赞:“小娘子真是坚强又勇敢, 伤口已经这么严重, 竟一声都不吭,好孩子!这是给你的奖励。”说着像是变戏法一样, 手里就多了一块小小的方糖。

    “谢谢叔叔。”阿锦接过方糖后,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

    其实她此时也不好受,因为没有麻醉的关系,再加上她现在年虽小, 又是娇生惯养长这么大,因而刚才割腐肉的时候,阿锦真的是全靠意志力撑着,才没让自己跳起来,因为真的太太太疼了。

    大夫道了一声乖,伸手摸了摸阿锦的脑袋,善意的提醒说:“……好孩子,以后记得千万不要这么调皮,可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拿在手里玩的,知道吗?”

    阿锦把糖丢到嘴里,淡淡的甜味和清凉的味道,瞬间就在口腔里传开,乖巧的点点头:“知道,我以后再也不会乱动爹的东西了。”

    此时阿锦是已经知道所有的事情,而现在距离他们被追杀,刚好过去了两日的时间,之所以会冒险来到城镇里,是因为阿锦身上的伤口发炎了,需要尽快的到医馆里处理,不然的话,她可能会死。虽说阿锦自己会医术,但原身不会,而忠叔又是个极为精明的人。

    她可不想引起对方的怀疑。

    而来医馆用的借口也很简单,用的是他们是山上的猎户,而阿锦小孩子调皮,因好奇把玩父亲的□□,以至于不小心射伤了自己。

    让村子里的赤脚大夫包扎了一下,却没想到伤口腐烂发炎,赤脚大夫没法子,他们才不得不下山求医。

    这个说法并没有引起医馆大夫的怀疑,毕竟在来之前,阿锦和忠叔已经做了乔装打扮,虽说不尽人意,但用来忽悠这些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百姓,却足够了。

    见阿锦乖巧的答应下来,男子也笑着点点头。

    大夫便又转头叮嘱了忠叔几句,也没其他,不外乎就是按时换药,按时吃药,不要沾水之类的话,而忠叔自是一一点头答应下来。

    “大夫,今日天色有些晚,再上山便有些危险,能否让我们父女在这里停留一晚。”忠叔又开口说道。

    大夫本想开口建议,隔着他家医馆没两家就是客栈,住上一晚,价钱也不贵,才二十文钱,还会提供热水,有张稍软的床铺,条件比他这个医馆可好得多,不过他这话话到嘴边,看着忠叔身上稍显破旧的衣物,垂着眼眸,有些紧张不安的模样。便又想到,这人家境可能不富裕,女儿又受着伤,估计是想能省则省。

    便也同意了。

    殊不知,

    忠叔的手头上确实不宽裕,但还没到哪个地步,千百两他可能拿不出来,但几十两银子他还是有的,如今的世道不算好,能有十两银子的家,已然是不错的人家了。

    之所以选择住在医馆里,是因为阿锦受伤,才包扎处理好,并不方便挪动,若是晚上再有发烧什么的,身边有个大夫,总是方便。

    很快,大夫就去了后院。

    “小姐,委屈你了。”忠叔是满脸心疼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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