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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洛匀被洛笙一提醒,顿时豁然开朗:“提前就知道咱们要到县城来,所以派人跟着咱们,同时腿脚还能这样灵便,也只有威猛寨的那群山贼了!早知道你何必救他们大当家,让他昏睡到死好了!”

    洛匀气呼呼地说。

    洛笙却摇头说:“事情可能是他们做的,可为什么要这么干,我实在不明白,哥哥,总之咱们小心就是。”

    “既然如此,我肯定不会去威猛寨大当家拜把子兄弟当总镖头的龙门镖局了。没道理他们的人来骚扰我妹子,我还要去找他做生意!难道偌大的县城里只有一家镖局吗?”

    洛笙想了想,没有拦阻洛匀。

    敌暗我明,况且那大当家热络地提起和总镖头是拜把子兄弟,还要送上信物为凭,像是生怕他们不去龙门镖局,那他们偏偏就不去,说不定能让按捺不住的人露出马脚。

    洛匀为了种子的事情一大早就出门去,还特意叮嘱洛笙,让她好生呆在家里,千万不要四处走动,又里三层外三层安排好了婢女和护院家丁保护着她,洛笙虽觉得情况并没有那么夸张,也不想违背洛匀的意思,便点头答应了。

    不呆不知道,一呆吓一跳,原来古代女子在家中能消磨时间的事儿真太少了。

    要么就绣花。

    洛笙虽不耐烦绣花,但看自家绣娘栩栩如生的手艺,将一池的红莲和鸳鸯绣在布料上,连鸳鸯那明润的眼珠都仿佛有光,她就惊讶极了。

    这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啊。

    她便拿了针线跟着绣娘一起学。

    第一针下去,就不小心戳到自己的手,血染白布。

    “这……”洛笙尴尬地笑笑。

    绣娘用心指导了大半日,洛笙勉强用粗疏不均的针脚做了一条裤衩子,而且两条裤腿的宽度还不一样。

    “这……”

    这一刻,她无比庆幸自己穿到的是反派女配身上。

    毕竟是个大小姐!若她穿到女主身上,女主一个小丫鬟,什么杂活儿都得干,她哪儿会啊!

    在绣工上折戟沉沙,田管家觑着小姐脸色,像是不甘心干躺着,建议小姐可以学上一道两道家常菜,将来嫁人后,小姐的身份必然不必亲自下厨,不过年节或者是公婆丈夫生辰,可以亲自做一道菜庆祝,又体面又有本事。

    “还是……算了。”洛笙有现代高科技工具加持的时候,就有厨房终结者,烧厨房大师的美誉。何况是古代呢。

    她不想救火。

    到了第二日,洛匀还是一早就出门了,留洛笙一个人在家,有个年长阅历多的媳妇便过来给洛笙讲故事。

    可这样的媳妇,讲出来的故事也不外是谁家的女儿嫁了个贵婿,谁家的儿子孝敬老人,最后也生了几个儿子之类。

    听得洛笙是昏昏欲睡。

    “算了,给我拿本书翻翻吧。”

    婢子很无奈地摇头:“没书。”

    “啊?”

    “小姐若想看书,离咱们府不远有一个书局。青天白日的,应该没什么危险吧?”一个小婢兴致勃勃地提议。

    洛笙也被说动了,便换上男装,和几个婢子护院一块儿往书局走。

    这时候的书局比不得大型新华书店,门面颇窄,大多书籍是雕版刻制的,价格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不算低。

    逛书局的人也并不多。

    洛笙让几个婢子仆从随意四处逛逛,毕竟书局地方窄,不要妨碍到其他读书人。

    婢子和仆从们看书局在毗邻官署的大道上,便也都放了心,开开心心地四散开溜达去了。

    洛笙自己靠着一面书墙,从下至上看过去,只见最顶上有一本本地的志记,一旁是一本医书。

    她的芯子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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