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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仗他实在是拼尽全力了,所作所为皆没有什么错误,但无奈的是力不如人,干不过就是干不过。

    听见军官想要跑路的话,奎尔斯子爵没有一丝一毫的言语,望着混乱不堪的战场,似乎看见了在战斗失败之后,他祖祖辈辈所建设出来的城市,在火海之中被化为废区。

    他的手紧紧握住了手中的剑,战败后逃跑这绝对不是他想要的,哪怕今天战死到这里,也比逃跑之后被人齿笑要好,一个失去领地的贵族能是贵族吗?

    他沉声道:“我们还没有败,巨炮也还没有用,胜利的天平还没有离开我们,不战而逃,永远不是我奎尔斯家族的祖训。”

    听见这一句话,军官深深的行了一个贵族礼,既然老大都准备拼命了,他这个属下还有什么好说的?

    他毫不犹豫的抽出手中的长剑,向着战场而去。

    在古代和近现代,骑士精神一直在影响着白人们的精神,在自己的主君没有逃跑之前,手下逃跑可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逃跑之后不仅会受到别人的耻笑,甚至整个贵族阶级都会集体针对于他,在这等情况之下,活着真不比死了好。

    眼见最后一部的预备队,在那个军官的带领之下也加入了战场。

    “为我着甲。”

    他静静地说道。

    身旁的几个仆人听见子爵大人的话,二话不说,就将早已准备好的骑士铠甲,戴在了奎尔斯子爵的身上。

    一匹全身上下都被铠甲覆盖的战马也被牵了过来。

    这身装备,是他的祖父在他的父亲一个公爵的支持下来这里开括领地之时,送给他们这一支的传家宝。

    传说中这一套铠甲是他们的祖先,初代奎尔斯公爵留下来的,他没想到在火器盛行的今天,竟然还有用到这套祖先铠甲的机会。

    随着他跨上战马,一只数量在三十人的重甲骑兵,在他的后方集结起来。

    这支能够在古代社会能够纵横披靡,但在近代以及现代只能沦为靶子的骑兵,在塞维利斯的逼迫之下,重新出现在了战场之上。

    他们的武器大多都是大斧,狼牙棒,锤子,等一系列重武器,面对那群刀枪不入的黑人勇士,钝器带来的震动伤害,远比刀枪带来的穿刺伤害有用。

    “杀。”

    奎尔是子爵怒吼一声,骑着全副武装的战马就向着战场冲去。

    这一刻他似乎看见了自己的祖先,与他一同冲击在战场之上。

    大地开始震动,轰隆隆的声音响彻战场,这一刻重甲骑兵恐怖,开始在世界上重现。

    仅仅只是三十一骑的重甲骑兵,愣是在此时跑出了几千骑兵的威势。

    重甲骑兵以势不可挡之势冲入了战场,他们根本就不管,周围干掉的是不是自己人,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冲锋。

    冲锋到那群黑人勇士身前将他们干掉。

    “杀。”

    “给我去死!”

    “啊!”这是一声惨叫。

    重甲骑兵的冲锋,特别是在这种平原之上,看起来就如同一辆辆坦克,所过之处挡着披靡。

    战场的后方,塞维利斯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一群冲上战场大杀特杀的铁甲骑兵。

    这简直是刷新了他的三观,对面的白人是什么社会?是近代社会啊,怎么会有重甲骑兵,这种在现代社会只能当做靶子的玩具?

    塞维利斯知道他必须出手了,他制作的铠甲虽然牛逼无比能够防弹,但不防震动伤害呀。

    果不其然,31名重甲骑兵遇到了一名黑人勇士,他们举起手中的重武器。

    人借马力,马借铠甲的重力,一身力气全部都汇聚在铁甲骑兵的武器之上,其力量在奔跑之后足有几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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