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等级!

    但,对玩家而言,百变怪就是无敌的。

    试问,一只怪物变成了你的模样,会你的所有能力,并且,还比你更会操作。

    怎么打?

    人机cary全场,这就没法打!

    保持住五五开的遮羞布,就是玩家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自从百变怪被发现后,玩家们就从没有停止过吐槽。

    “为什么要弄出这种严重破坏游戏平衡的生物出来?”

    甚至有人提出了。

    “百变怪就是这个游戏的GM,就跟黑客帝国的史密斯一样。”

    而更有许多好战玩家,专门找百变怪单挑。

    不过,随着时间的积累,除了“五五开兽头顶刻着无敌两个字!”,这个事实越发的明确外,其他的,就是诸多玩家在吐槽,愤怒,最后索性认命的态度转变。

    百变怪少见吗?

    其实并不,在大地人王国,游戏后期时,经过专业团队的预测,百变怪的数量最少在十万左右。

    可,因为他们的拟态过于完美,也就玩家自带探测。否则,擦肩而过恐怕也认不出来。

    这种另一层面的奇珍异兽,居然也能被他碰到。

    之前的龙,现在的百变怪!

    任闲很认真的思考。

    “幸运女神该不会是爱上我了!”

    不过,这是个难得的机会。

    找一个无敌的五五开做队友的机会。

    任闲深吸一口气,像是经过数百次排练一样,举起手来大喊。

    “队长别开枪,是我啊!!”

    女孩微微歪头,墨绿色的瞳孔透着困惑。

    这个人类,再说啥子?她怎么听不懂呢?

    ……

    一名优秀的玩家,也许并不需要优秀的口技。

    但,就好像是在用钱的时候,才发现钱包早就一滴不剩了一样。

    有些东西,不是有用没用,应不应该具备。而是,哪怕没有用,也得做好准备。

    任闲当然不是什么话术高手,作为一名独狼,也不需要什么话术。所以任闲很庆幸,在那段堪称黑历史一样的前半生里,自己因为打发时间而看的东西,没有白瞎。

    当然,更大的原因在于,百变怪很好忽悠。

    作为模仿能力堪称最强的怪物。

    百变怪

    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可,就好像是一把锋利的宝刀,有人拿它切菜,有人拿它屠龙。

    跟同样模仿能力优秀,但却心思更怪物的吃人鬼相比,百变怪太纯洁了。它们不会撒谎,或者说,它们不屑于撒谎。

    真的就是如同一群,迎着阳光奔跑,纯洁无瑕的孩子那样。

    而混迹在野外的百变怪,就更好忽悠了。

    是给颗糖就能跟着你走的程度!

    不过,任闲很认真。在游戏前中期,玩家对于百变怪,果然还是没什么好印象,可在游戏后期,玩家们对百变怪的态度,就跟大地人是一样的。

    尊重,喜欢,如果能交个朋友,那再好不过。

    毕竟,没有哪个心思罪恶的大人,会去忍心欺骗眼睛如天空般透彻的小孩儿。

    任闲以“让你感受非常愉快的新生活!”为理由,成功争取到了一次试验期。

    “唔姆!吾辈同意了,跟你走!”

    任闲有些想笑。

    “刚才我就想问了,你这个奇怪的口癖是怎么回事?该不会是生活在这深山老林里的哪个野人,传染给你的?”

    没开玩笑,真的有野人这种怪物,一种普遍身高在2.5米以上,身强体壮,手臂垂落到膝盖,手掌如蒲扇大小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