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找我?是什么人?”陆晚晚好奇的问道。
文良仔细回忆了一下,摸着头道,“像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公子,这么冷的天他还拿着扇子,身后跟着两个小厮,大摇大摆的来了,说是要找您呢。”
“富贵人家的公子?”陆晚晚回头看了看皇甫战,“我认识的富贵公子不就你一个吗?”
“对了对了,那人给留下一封信,说是要我交给您。”文良突然想了起来,从裤兜里摸出了一张牛皮纸,递给了陆晚晚。
陆晚晚带着好奇展开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笔潇洒但又不失整洁的蝇头小楷,看得出来此人应当很有学问。
继续看下去,这字条让的内容却让陆晚晚心中不适。
“本人方修文,乃方记绸缎庄少掌柜,遍尝天下药膳,闻听药膳堂陆掌柜精于此道,不知可否赏光,到我府上与药膳师切磋一下?”
这算什么,下战书吗?
陆晚晚根本没放在心上,两根手指捏着这张牛皮纸轻轻一撕,战书就变成了两半,她把这堆废纸重新扔给文良,不屑的道,“拿去扔了,不必理会。”
“等一下,掌柜的,方记绸缎庄可是青云镇最大的商户,可以说是富甲一方的财主,听说方掌柜的公子是这一带的混世魔王,最喜欢出入花柳场所,而且,性格乖张,没人敢惹的……”文良在一旁提醒道。
从他的描述中,陆晚晚很快便总结出了这个方修文的人物形象:花花公子,家底丰厚,玩世不恭,外加色狼。
对于这种人,陆晚晚一向的态度就是,不屑一顾。
“放心,这种人,他也就是嘴上说说,说不定过几天他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不用管他,忙你的去。”陆晚晚摆摆手,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又把潘虎往他面前一领,笑道,“给你找了一个学徒,你可要好好管教他!”
“学徒……”文良打量着比自己足足高出一整个头,身材更是自己两倍魁梧的潘虎,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陆晚晚忍不住笑道,“放心,他要是敢不听话,你就来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
如此,文良才勉强收下了这个徒弟,潘虎虽然不情不愿的,可架不住陆晚晚是自己主子的亲娘子,只得唯命是从。
下午店里来吃饭的人不多,陆晚晚一闲下来就容易无聊,想起自己穿越过来这么久了,所戴的首饰还是头上的一支银簪,便拉着皇甫战出去逛街。
先是去了珍宝阁,据说这家店是青云镇做工最精细的店,像慕婉清那些千金小姐,大多来这里挑选首饰。
进了门,那店老板便用一副瞧不起人的眼神看着她,淡淡的道,“这位妹子,你可知道我们这是什么地方?”
“珍宝阁啊。”陆晚晚不解其意,但却感觉到了他的不友善。
“我们珍宝阁的首饰那可都是很贵的,而且绝不还价,不是像你这种身份的人买得起的,您还是别处去看看。”说完,又不耐烦的低下了头。
有没有搞错啊,这么狗眼看人低的吗?要不是陆晚晚今天心情好,早就冲上去给他上一课,好好教教他人人平等的道理了。
“怎么,你觉得我买不起?”陆晚晚勾起嘴角笑道。
那老板指了指她身上的一身行头,略带嫌弃的道,“就冲这……您也拿不出这个钱。”
“老板,难道您没有听过一句话,叫狗眼看人低吗?”陆晚晚淡淡一笑,便踱步在店里逛了起来。
那掌柜来了脾气,提声道,“嗨,我说你这人怎么不识好歹啊,都跟你说了我们这的首饰只卖给大户人家,你是没张耳朵而是怎么得?”
说话间,陆晚晚果真相中了一支并蒂海棠的步摇,那步摇是用纯金打造的,看上去黄彩夺目,奢华无比。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