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北在逼迫边雁尽快做出决定,而且只给了她一个选择——卖歌,放弃一切权利。
五百万,高价了,一般人都知道要如何选择。
边雁很想卖,她特别想。
但是她没资格。
发歌了以后扶梦肯定是会听到的,不论早晚,她要是听到了怎么办?我怎么办?
边雁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
她在这两天内也反思过,觉得自己的行为很不对。真相永远在那里,最后总是会被人发现、揭露的。
哪怕最初用谎言遮盖了。
边雁:“我……”
余北注视着她:“嗯?”
余北眯了眯眼睛,他突然有了个猜测:“你为什么犹豫这么久?歌不是你写的?所以你做不了主?”
边雁瞪大眼睛:“总监?”
她在余北怀疑的目光中忙不迭站了起来,双手在衣摆紧攥:“不、不是,我,歌是我的!”
边雁下意识说了这话,又一阵懊恼。
她抿了抿嘴,找补了两句:“我只是很少写出来这么好的歌,所以……”
余北不以为然:“你一个月工资八千,五百万,这价格够你几辈子赚了。如果只是为了那么个名字,没有必要。”
他说得很多,边雁也是这么想的。
名字而已,有什么重要的?五百万啊!她一年带上各项奖金,996混到最后,也不过是不足二十万的工资。
不吃不喝二十五年,都不够五百万。
想到这里,边雁又回忆起来十七岁的那个扶梦。
扶梦上学早,十七岁大一,那会儿边雁快十九了。
浮光,一个让她印象无比深刻的名字。就像是异军突起般,这人就这么的出现了。
宿舍响起浮光写的歌,扶梦当时还有点不自在。边雁敏感地察觉到了,后来扶梦才承认,她就是浮光。
那时候,边雁很羡慕。
都是学生,都是刚入校,怎么扶梦就这么厉害呢?
五百万,扶梦早就赚过五百万了,这对她算是什么呢?她甚至在市区有一套大平层!
现在那房子都不知道升值多少倍了,自己这辈子都买不起。
边雁低头想着。
扶梦写了那么多歌,早先还有未发表的,既然
如此,这两首歌又有什么重要的?
她要是没想起来呢?她要是本就不打算卖这歌呢?
再说了,如果我卖掉这歌,就算扶梦以后知道了,只要我诚恳道歉,凭我俩的关系,她肯定会原谅我的啊!
我可以分她一半的钱,现在乐坛式微,词曲压根就卖不出去价钱,若不是有人真的想要,怎么可能五百万买两首?
不可能的,这又不是什么世界名曲。
边雁心里在打鼓,一个小人说卖卖,大不了等扶梦发现了就去请罪分她钱,你俩关系这么好,你更是她唯一的朋友,她会原谅你的;一个小人说不好的,这行为不对的。
来回两次,第一个小人赢了。
余北又凉凉地开口:“边雁,这世道,钱才是大爷。”
边雁一个冷战。
对,他刚才说了,要么我卖歌,要么一分钱都别想拿到而且工作和歌都会没有!
这一刻,第一个小人是真的彻彻底底赢了。
抬起头,边雁咬咬牙,决定拼一把:“我卖!两首歌五百万,我要最快到账。”
余北:“可以。”
反正富家千金有钱,五百万,啧,也只不过是林雪宁看不上的零花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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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雁:梦梦,你在家吗?我这两日突然多了工作出差去了,没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