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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北在逼迫边雁尽快做出决定,而且只给了她一个选择——卖歌,放弃一切权利。

    五百万,高价了,一般人都知道要如何选择。

    边雁很想卖,她特别想。

    但是她没资格。

    发歌了以后扶梦肯定是会听到的,不论早晚,她要是听到了怎么办?我怎么办?

    边雁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

    她在这两天内也反思过,觉得自己的行为很不对。真相永远在那里,最后总是会被人发现、揭露的。

    哪怕最初用谎言遮盖了。

    边雁:“我……”

    余北注视着她:“嗯?”

    余北眯了眯眼睛,他突然有了个猜测:“你为什么犹豫这么久?歌不是你写的?所以你做不了主?”

    边雁瞪大眼睛:“总监?”

    她在余北怀疑的目光中忙不迭站了起来,双手在衣摆紧攥:“不、不是,我,歌是我的!”

    边雁下意识说了这话,又一阵懊恼。

    她抿了抿嘴,找补了两句:“我只是很少写出来这么好的歌,所以……”

    余北不以为然:“你一个月工资八千,五百万,这价格够你几辈子赚了。如果只是为了那么个名字,没有必要。”

    他说得很多,边雁也是这么想的。

    名字而已,有什么重要的?五百万啊!她一年带上各项奖金,996混到最后,也不过是不足二十万的工资。

    不吃不喝二十五年,都不够五百万。

    想到这里,边雁又回忆起来十七岁的那个扶梦。

    扶梦上学早,十七岁大一,那会儿边雁快十九了。

    浮光,一个让她印象无比深刻的名字。就像是异军突起般,这人就这么的出现了。

    宿舍响起浮光写的歌,扶梦当时还有点不自在。边雁敏感地察觉到了,后来扶梦才承认,她就是浮光。

    那时候,边雁很羡慕。

    都是学生,都是刚入校,怎么扶梦就这么厉害呢?

    五百万,扶梦早就赚过五百万了,这对她算是什么呢?她甚至在市区有一套大平层!

    现在那房子都不知道升值多少倍了,自己这辈子都买不起。

    边雁低头想着。

    扶梦写了那么多歌,早先还有未发表的,既然

    如此,这两首歌又有什么重要的?

    她要是没想起来呢?她要是本就不打算卖这歌呢?

    再说了,如果我卖掉这歌,就算扶梦以后知道了,只要我诚恳道歉,凭我俩的关系,她肯定会原谅我的啊!

    我可以分她一半的钱,现在乐坛式微,词曲压根就卖不出去价钱,若不是有人真的想要,怎么可能五百万买两首?

    不可能的,这又不是什么世界名曲。

    边雁心里在打鼓,一个小人说卖卖,大不了等扶梦发现了就去请罪分她钱,你俩关系这么好,你更是她唯一的朋友,她会原谅你的;一个小人说不好的,这行为不对的。

    来回两次,第一个小人赢了。

    余北又凉凉地开口:“边雁,这世道,钱才是大爷。”

    边雁一个冷战。

    对,他刚才说了,要么我卖歌,要么一分钱都别想拿到而且工作和歌都会没有!

    这一刻,第一个小人是真的彻彻底底赢了。

    抬起头,边雁咬咬牙,决定拼一把:“我卖!两首歌五百万,我要最快到账。”

    余北:“可以。”

    反正富家千金有钱,五百万,啧,也只不过是林雪宁看不上的零花钱罢了。

    ·

    【边雁:梦梦,你在家吗?我这两日突然多了工作出差去了,没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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