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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灏挥舞着两支毛瑟手枪冲入北洋骑兵中间,左右开弓,啪啪啪一阵猛射,撂倒了五六个。子弹打光后,他拔出马刀,一记横扫,一名北洋骑兵的脑袋脱离颈脖打着旋飞了出去。    两名长相凶恶的北洋骑兵认出他是大官,忽哨一声包抄过来。常灏毫无惧意,喝:“来得好!”策马冲向左边那个,在飞驰中双手握刀,身体离鞍,用刀背照着那家伙的天灵盖就是一记力劈华山!注意,是刀背,不是刀刃,刀刃太薄了,锋利是够锋利,但是在硬碰硬的碰撞中很容易受损,他舍不得这样整,而刀背……那是再怎么砍也不会坏的!    虽然是刀背,但一公斤重的马刀加上奔马赋予的速度,威力也是相当惊人的,这一下要是砍上了,那个倒霉催眼珠子都能给震出来。那名北洋骑兵不敢怠慢,同样是在马镫上直立而起,挥刀硬格!    当!    两刀碰撞,火星四溅,这名北洋骑兵的马刀刀刃上出现了一个很显眼的豁口,强劲的冲击力让他虎口发麻,马刀险些脱手落地,这次硬碰硬的力量碰撞,常灏占了上风。这还没完,常灏趁着他虎口发麻,握动不稳,顺势就是一个推刺激,噗的一下,刀尖不偏不倚,正中他的咽喉。这个倒霉蛋只觉得咽喉刺痛,一腔子热血像被扎穿了的热水袋的热水般喷涌而出,浑身的气力顷刻之间消散殆尽。他扔掉马刀,伸手去捂伤口,却哪里捂得住,鲜血疯狂喷涌,几秒钟之内就将他上半身的衣物给浸透了。    战马对此却一无所知,驮着他继续飞奔。跑出十几米远后,这个倒霉蛋终于坚持不住了,从马背上滚落,重重的摔倒在地,挣扎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这一切都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快到让人眼睛都有点儿跟不上。常灏刚放倒这个,右边那个便恶狠狠的从后面冲了上来,一刀砍向他的后脑勺。他听风辨位的本事不错,对方刚刚挥起马刀,他便向后一仰,整个人平躺在马背上,嗖的一下,冰冷的刀身擦着鼻尖掠过,砍到了空气。    常灏顺势一刀戳向这名北洋骑兵的腹部,这家伙一拧腰,也闪开了,并且超越了他,跑到了前面。常灏马上坐正,一踢马腹,战马加速追上,一刀剁向北洋骑兵的肩膀。北洋骑兵挥刀格斗,两个人就这样恶战起来。    在他们周围,第1骑兵旅和北洋骑兵战作一团,一把把马刀抡得呼呼风响,刀刀都是照着对方的要害招呼,将对手的脑袋劈飞,或者将手臂沿着肩部切下来。这些北洋骑兵都是响马出身,马术高超,刀法凶悍,相当难对付,而第1骑兵旅的团队默契则远胜过他们,绝不单打独斗,那些自恃武艺高强而横冲直撞的北洋骑兵至少要同时面对三四把马刀。黑衣军骑兵的刀法师承英国骑兵,讲究一个简洁高效,势大力沉,劈刺、格挡、闪避,来来回回顶多就是十六七个招式,这是英国佬在无数次骑兵对战中摸索出来的最为实用,也最高效的套路。这十六七个招式,他们反反复复苦练了四年之久,都快要融入到本能中了。他们每天都要用未开锋的马避劈斩木桩八百次,一年年下来,他们的手腕早就变得极其柔韧有力,虎口更是厚厚一层老茧,针扎不透。北洋骑兵发现这些黑衣骑兵刀法极其凶狠,每一刀都震得自己虎口发麻甚至破裂,膂力稍弱一点的,只对了一刀就已经落败了!    落败的下场就是丢掉脑袋。    英国和法国骑兵是世界最优秀的骑兵部队,英国骑兵普遍用马刀,法国骑兵则有点杂,轻骑兵用马刀,重骑兵用长剑。英国骑兵喜欢用他们沉重而锋利的马刀砍劈,给对手制造一个个骇人的伤口,而法国骑兵则喜欢直刺,他们认为直刺更容易造成致命伤。事实也确实如此,骑兵交战,上半身是最主要的攻击目标,头部、颈部、胸部、腹部……刺哪都是个死。但砍劈却是最容易击中敌人并且让敌人瞬间丧失战斗力的,直刺的话则很容易被受了重伤却尚未丧失战斗力的敌人垂死一击拖去垫背……直刺和砍劈到底哪个更具威力,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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