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入大二,作为重生者的周煜文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即将遇到一些熟悉和陌生的面孔,而沈雯雯就是其中之一,算是周煜文前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是周煜文恋爱中谈的最久的一个。
这个女人自带一张清纯的初恋脸,做事情认真负责,也有着好女孩应该有的上进心,对待所有的陌生人都是面无表情的样子,让人看起来很高冷,周煜文前世被苏浅浅伤害的够深,一上大学就开始自甘堕落,军训的时候见这女孩长得漂亮,就说要追她。
舍友们自然好笑,说周煜文吹牛逼,有本事就真追。
周煜文也不废话,本来暑假苦练了两个月的吉他是想弹给苏浅浅听,结果现在用不上了,干脆直接在军训的时候施展才艺,对着沈雯雯就弹了一首《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当时整个方队都沸腾了,不少外班的女孩往周煜文这边看,说这个男孩子好帅啊。
周煜文如此就取得了四年的优先交配权,前世的时候周煜文没有这一世成熟,那一世的大学他只是想谈恋爱,潇洒的如季羡林那样,在日记里写到,这辈子只想多日几个女人。
如此,周煜文直接在军训的时候对沈雯雯表白,让沈雯雯做自己的女朋友。
当时沈雯雯身边好像还有一个舔狗,是高中的同班同学,一起来金陵读书,在紫金学院,一直说自己和沈雯雯是青梅竹马。
周煜文却表示青梅竹马一点屁用都没有,爱情来了挡都挡不住。
那一年,周煜文正青春,升入大学以后放飞自我,沈雯雯性格腼腆很不喜欢这样的女孩,面对在人群中弹琴唱歌的周煜文不假以颜色。
率先离开,而周煜文则一直跟在后面:“嘿!沈雯雯,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沈雯雯表情冷漠,一直往前走。
“沈雯雯,做我女朋友呗!”周煜文就这么一直缠着沈雯雯。
沈雯雯上课的时候,身边突然就这么冒出了一个大男孩:“hello!”
沈雯雯皱起眉头,这个男孩子怎么这么烦啊!
而身边的舍友们同学们则是非常羡慕。
“好羡慕你啊,男朋友这么帅!”
“他不是我男朋友。”沈雯雯慌忙解释。
然而并没有用,周煜文这个家伙是真的混蛋,无时无刻不缠着沈雯雯,沈雯雯参加什么社团他就参加什么社团,沈雯雯选什么公开课,他就跟着选。
嘴上说着一切为了追求沈雯雯,结果和沈雯雯的舍友却是打得火热,本来沈雯雯是对周煜文没感觉的,甚至连qq都不愿意给周煜文,可是当沈雯雯看到自己的舍友和周煜文打的火热的时候,心里竟然有了一丝吃味,这家伙怎么可以这样啊,明明说喜欢自己的,现在怎么感觉要追自己的舍友?
好,当时的周煜文是真觉得追沈雯雯没戏了,然后这个时候沈雯雯舍友又主动来找周煜文,周煜文想,唉,反正都是谈恋爱,不谈白不谈,于是就想着放弃沈雯雯,和她舍友谈场恋爱。
谁知道这个时候,突然收到了沈雯雯的一则消息:明天早上一起吃饭?
于是,周煜文成功了,追到了当时号称理工大学校花的沈雯雯,两人过了三个月的蜜月期,每天就是一起吃早餐,一起吃午餐,一起吃晚餐,然后周末一起泡图书馆。
有时候周煜文会使坏,在图书馆的架子旁夺走了沈雯雯的初吻,并且对沈雯雯动手动脚。
而这个女孩在没谈恋爱的时候高冷,谈恋爱以后却是异常的偏执,缠人,醋味也很重,反正周煜文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她心里就很不舒服,极度缺乏安全感,而当时周煜文也的确很受欢迎。
当时苏浅浅找过沈雯雯谈话,意思就是你们不适合,分手好了。
沈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