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一声地动山摇的巨响,几乎把桌上的计算机给震到地上。刘雨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习惯性地低下头。
「妳写的这是什么东西!」
「言……言情小说。」虽然经验告诉她这个回答会得到媲美喷火龙的咆哮,她还是勇敢的说出来。
「妳这个叫言情小说?」刘云瞪着自己的妹妹,恨不得把她的脑子剖开,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些什么。
「不是吗?」刘雨很迅速的抬了下脸,发觉眼前是一片乌云后,又垂了下去。
刘云咬牙切齿的说:「妳天天坐在计算机前,死写活写了一个多月,二十多万字,到现在男女主角才见了两次面,妳想写什么?百万巨著吗?」
「但……但这是古代题材啊!」为了自己呕心沥血的成果,刘雨很有勇气的争辩道:「在古代,男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见到未出阁的千金小姐;而且,即使见到了,哪能那么容易就谱出恋曲。妳没看红楼梦里的小姐们,哪个身边没跟着几个丫鬟。我当然要做些铺陈,以后他们见面的机会就多了。」说到最后,她露出谄媚的微笑。
「这倒也是啊。」刘云赞同似的点点头,但没让刘雨来得及高兴,又是一声震天的咆哮:「妳以为妳是曹雪芹啊?妳现在是要写『红楼梦』吗?」
当然不是。虽然她的脑子不怎么灵光,神经也大条了点,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刘雨捂着耳朵,准备再次领教姐姐那著名的刘氏吼功。
但出乎意料的,刘云没有继续发作,只是用很平静的声音道:「妳准备一下,明天开始相亲。」
「什么?」刘雨放下手,目瞪口呆的看着姐姐。直到发现她不是在开玩笑,而自己也没有听错后,立刻道:「我不要。」
「不要?」
「不要。」刘雨的头摇得像博浪鼓似的。光想到那种挑猪肉似的场面她就受不了,更何况真的坐在那里任别人评头论足?而且她才二十三岁,正是大好年华;再说,她成为言情小说家的伟大理想还没有实现,才不要就此踏入婚姻的坟墓,做个没有出头之日的黄脸婆。
「妳有什么资格说不要?」刘云的语气平静得危险。
「我……」刘雨缩了缩脖子,承认自己的确没有资格。她活到这么大,吃的穿的都不是自己的劳动成果。但她也不想啊,她也想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她也想减轻姐姐的负担;自从她大专毕业以来,除了卖身,几乎所有的工作都试过了,每次都无疾而终,每份工作都做不到领薪水就被赶走了。最长的一次是在一家公司做端茶小妹,眼看就要满一个月了,谁知公司竟然在第二十九天倒闭!
从那以后,她就加入了「作家」的行列,她的「作家」一开始是真的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但慢慢的,她产生了要成为真正作家的愿望,而且她要做个言情小说家。她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第一,她姐姐刘云是出版社的编辑,负责的就是言情小说,虽然不指望一向刚正不阿的姐姐帮她走后门,那稍稍指点一下总可以吧。以这点来说,她比大多数立志写小说的作者要来得幸运。
第二,她从十三岁就跌入了言情小说的书海里,每天不看上一本简直要活不下去,十年来最少也看了数千本。没吃过猪肉,至少也该看过猪走路,有数千本的阅读经历做底子,还怕写不出一本来?
当她真的下笔去写时才知道,原来百~万\小!说比写书幸福一万倍。就算看了那么多故事,她仍不知道该怎么写出自己的故事;更可怕的是,她总是写着写着就离题了,就像现在这本,一开始她只打算要写一个江湖大侠和宰相千金的故事,但是写到了二十三万字,大侠和千金之间还没有来电。
她发誓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想让两人的相爱更真实、更合乎情理罢了。毕竟爱上一个人不是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