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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丽傻眼,蓦地哈哈大笑。

    她笑得忘记要优雅,瞧他说的,那真是她吗?哈哈哈,马骏克绝对是爱上她了,才会这么盲目,有这么严重的错觉。

    有这么好笑吗?马骏克瞪着她,认真道:「我说真的,妳是比较不喜欢跟人家哈啦,不像我妈她们每天在一起讲东讲西的,其实妳的个性很好的,不会东家长西家短,这是优点。」

    「是噢……」她还在笑,他怎么这么宝啊?「那是因为我只喜欢跟有用的人哈啦,譬如客户啊,譬如上司啊,譬如经理大老板啊……」幻灭是成长的开始,马先生你快醒醒。

    「妳不是那么势利的人。」

    「哦?其实我一见到大老板,就会马上扑过去笑咪咪地跟前跟后,是你没看见而已。」她开他玩笑。

    「妳不会,我不信。」他举证:「因为隔壁的王新同也喜欢妳。」

    「王新同?谁?」不认识。

    「王太太的儿子。」

    「啊?我认识他吗?」

    「他有一次玩风筝挂在树上,是妳帮他爬到树上拿的。」马骏克好认真地陈述当时状况。「那时我经过,我看到了。王新同掉了风筝一直哭,妳骂他男孩子哭什么哭,然后爬到树上摘风筝给他,妳的裙子都割破了,还差点从树上摔下来,那时王新同拿到风筝,高兴得抱着妳一直笑,妳还摸摸他的头,微笑着说了一句『好可爱』。」

    有这回事?嗯,好像有。她想起来了,当时割破了香奈儿长裙,心痛哪!

    「原来你有躲起来偷看别人的嗜好。」

    「我说了,我是刚好经过,本来要跑去帮他拿的,结果妳先帮他了。王新同那小子跟我是好朋友,常来我家讨东西吃。那个小男生从那天起就爱上妳,老是跟我说长大要娶妳。」

    「呵,还真荣幸。」原来有个十岁男孩喜欢她哩!

    「会帮小孩子爬树拿风筝的,怎么可能是坏女人。我想……妳会跟妳男朋友分手一定有什么原因,他一定做了什么让妳很失望很伤心的事,对吧?」

    她懒得解释,但心坎酸涩,眼眶潮湿了。是,确实很失望,确实很伤心,但是──「又怎样?分都分了。」

    「好!」马骏克跳起来,壮胆冲着她说:「既然跟他分手了,那好,蓝小姐,我告诉妳,我慎重地告诉妳!」

    呃……蓝丽仰望他。「告诉我什么啊?」干么这么激动?

    马骏克强作镇定,讲得很有魄力,其实紧张死了。「我、要、追、妳!」他指着蓝丽,那手势还有些颤抖。

    此话一出,天地变色,日月无光,鸟儿惊惊飞,花儿暗凋谢。这般粗鲁的告白,听在蓝丽耳里,真是太「耸」了,以至于她惊得瞠目结舌,脑袋当机。追?追她?这是哪门子的求爱宣言?太逊了吧?

    以前别人是怎么追她的?要嘛先送花示爱,要嘛写信迂回婉转暧昧个一阵,要嘛拜托她身边朋友转达爱意,要嘛等在她公司门口或家门前先徘徊一阵,假装巧遇约喝咖啡约看电影约看美术展约去各种浪漫场所。

    但,瞧瞧这位老兄──

    瞧他脖子上金光闪闪好粗一条粗金项链,瞧他身上花衬衫,还有那惊悚到爆的卡其短裤,以及他足下那台到不行的廉价蓝白拖鞋,这老兄黝黑粗犷,浑身散发浓浓台味,竟向她爱的大告白。

    说真的,蓝丽感动不起来。

    尽管便当很好吃,院里茶花盛放,天上有星星,空气有花香,花好月也圆,但这老兄离她的标准值太远太远。这男人怎可能是她的那杯茶?

    眼看蓝小姐惊呆的模样,马先生表现出十足的男子气概,以及台客的热情,豪气万千,胸脯拍得砰砰响。

    「没关系,我知道妳现在家里很多事要处理,心情不好,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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