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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直在朋友家待到深夜,等酒精效力退去后才开车回山上,正好在半途遇到邓美琴。

    她逃债躲到山区,没想到还是被那帮人逮住,那些赌场的黑道分子准备把她打到吐出钱为止,再不然就是砍断她的手脚,以示惩戒。

    「住手!」他想也不想,立刻出面阻止。

    不是他见义勇为,想拔刀相助,更不是他好心善良,想替妇人解围,而是他们所站的土地属于他,他不希望自己的土地染上血迹。

    「怎么?你想管闲事?」几名黑道分子立刻围了上来,一副想打架的样子。

    「你们要杀要砍,我管不著,也不想管,不过你们脚下的土地属于我,身为地主,我有资格要求你们离开我的土地。」

    妇人朝他投来求救的目光,看来是那般可怜,然而骆效鹏没有半点怜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会和这些黑道分子扯上关系,若非酒和色,就是赌或毒,这种自甘堕落的人,怜悯用在他们身上太可惜了。

    「这块地你的?」几个黑道分子愣了愣,显然没想到这种荒山野岭也有地主。

    「需要我拿出证明吗?」骆效鹏懒洋洋地问。「顺道一提,不只你们现在踩的土地,只要是从这里看得见的土地,统统是我的。你们最好下山去,比较不会影响到我。」

    「如果我们不下山,你又能拿我们怎么样?」嘿,我们就是土匪,就是脸皮厚怎样?

    「我是不能够怎样,不过警察总能够处理吧?山区的派出所就离这里不到二十分钟,只要我打个电话,他们会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再不然也会在下山的路上等著各位。我想各位应该都有些不欲人知的过去……」意思就是,大家都是有前科的人,最好不要再被警察逮住。

    「唔……」不能否认,骆效鹏这样的威胁很有效。

    在黑道混,哪个人不是或多或少有点不良纪录,惹得条子牙痒痒的?平常他们与条子就是死对头,路上见了都会绕路,这会儿要是真的在这种穷乡僻壤被盯上,还真是跑都没地方跑。

    「哼!反正这臭女人也跑不远,我们就在下山的路上等著她,她有本事就在山上住一辈子,否则只要下山被我们逮住,看老子怎么教训她!」

    几个凶神恶煞悻悻然走了,邓美琴兴奋地猛向他道谢。「谢谢你!谢谢你!你救了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你不必道谢。我刚才说了,我不是救你,只是不想污了我这块土地。现在他们已经走了,你也走吧。」

    说完,骆效鹏走向他的休旅车,准备离去。

    「等等啊!」邓美琴赶紧追上去,死皮赖脸地央求。「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你先收留我几天吧?等那些人走了之后我就安全了,不然我会被砍死的。」

    「你会不会被砍死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没有义务要收留你。」他开的是农场,可不是慈善机构,他顶多送她一句箴言: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别这么说嘛!」看他没比刚才那些人好说话,邓美琴也急了起来,不禁怨叹自己不再年轻,无法用美色迷惑他。

    年轻……美色……有了!

    她眼睛一亮,立即涎著脸问道:「那个……帅哥啊,你结婚了没有?」

    「有又怎样?没有又怎样?」骆效鹏根本不想跟她说话,看都懒得看她一眼。

    「没有对不对?哈!我就知道。」荒山野岭的,哪娶得到老婆?「不然这样好不好?我把女儿嫁给你,你帮我还钱,就当做是聘金你说怎么样?」她跟他谈起条件。

    「哼!」骆效鹏的反应是一声冷笑。她女儿?不跟她一个样才怪!就算他这辈子会孤独终老,也不会去娶一个贪婪堕落的女人。

    「唉!你别那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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