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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哲搭的自强号大约会在六点半到站,我和阿慎骑着脚踏车到火车站等阿哲。

    为什么不骑摩托车?因为穷得买不起。

    从学校到车站步行约30分钟,骑脚踏车约10分钟,骑摩托车约7分钟,以我们克勤克俭身体力行的性格来说(阿慎和阿哲均不承认),买摩托车实属浪费了点。

    在这样一个淳朴的地方,骑摩托车也不见得多方便。

    到了车站,我看了看手表,还差五分钟。

    “咦?还没看到人。”不知道阿慎指的是谁。

    “你在问那一个?”

    “当然是女生罗!我们已经很早通知她了,应该会比我们先到。”

    “也许还在路上吧!”我东瞧西瞧,就是瞧不到可书的身影。

    火车缓缓驶进车站,不一会儿便看见阿哲从剪票口走出来……

    他没带行李?

    “阿哲,你的行李在那里?是不是忘在车上了?”我急忙大叫。

    何哲挥挥手:“我的行李放在家里,忘了带出来。哈!”

    健忘果真是这家伙的天性啊!

    “好啦!我们现在走吧!”阿哲催促着我们赶快走。

    “等一下,还有一个人。”我道。

    “谁?”

    阿慎一脸贼相:“还有谁?就是那可爱、天真、活泼、让我们阿伦牵肠挂肚的人啊!”

    “喔!你是说她呀!”阿哲斜眼看着我,让我十分不舒服。

    “还会有谁咧?呵!”

    “我说你们两个不要像是在演相声的行不行?”这两个损友一腾一唱的,我开始有点后悔叫可书来。

    “喂!你看谁来了?”阿慎叫道。

    我朝着阿慎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可书正慢慢地向我们走近。

    她穿得很轻便,白色上衣配上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银色球鞋。

    我的天,她好瘦。

    平常的她都是穿着薄外套,今晚的天气较炎热,她露出袖子外的手臂看起来是那么纤细,仿佛轻轻一折就断了似的。

    “阿伦,你没跟我说还有朋友一起来,是你的室友吗?”

    “我跟你介绍一下,他是阿慎,就是你看到我和他在打桌球的那一个;他叫阿哲,很会吃,这两个人都很好相处。”我非常“心虚”地向可书介绍他们。

    “我叫可书,可爱的可,读书的书。”

    “我知道,阿伦跟我提过好几次了。”阿慎贼贼的笑着。

    我连忙使个眼色给阿慎:你要是说些有的没的,咱们走着瞧!

    阿慎也给我一个眼色:谁怕谁!

    阿哲道:“好啦!到夜市边吃边聊吧!”

    “呵!你们真好玩。”可书边笑边捂着嘴。

    走到夜市,阿哲提议吃虾仔煎,我和阿慎连忙呼了口大气,还好不是吃麻辣火锅。为了怕阿哲突然改变心意,我和阿慎三步并两步走向虾仔煎店。

    “咦?你们看,有麻辣火锅耶!”可书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

    阿慎看着我,要我想办法。幸亏阿哲走远了,要不然……

    “可书,我和阿慎没办法吃辣……”

    “有鸳鸯火锅啊!‘一半辣一半不辣的那种……”

    我都可以看到可书的牙齿向我抗议了。

    就是因为鸳鸯火锅,才害得我和阿慎拉肚子好几天。

    今天说什么也不能遭受阿哲二次毒手。

    “这个改天吃好不好?我没带多少钱……”没错,把钱抬出来,让她知难而退。

    “那……好吧!下次罗!”

    太好了,趁阿哲还没转头回来……

    想也没想,我拉着可书的手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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