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后
听人家说,女人的钱是最好赚的。
没错!想想看,那些海洋XX、SKII、LV、GUCCI……一堆动辄上千、逾万的高价品,女人掏钱可是毫不手软!
女人为什么舍得花大钱打点自己?说穿了不就是女为悦己者容呗!
即使是二十一世纪女权意识抬头,说打扮是为自己的大有人在,高呼女人要对自己更好的也大有人在,可是……不可否认的,为异性而打扮的还是占大多数。
也就是说,女人花钱的关键就在于男人喽?
不要不承认!女人平时穿的是地摊货、市场牌,但和男人约会身上的行头可就不同了!洋装是名牌、高跟鞋是名牌,连内衣裤都会由「哗哥儿」变成华歌尔!
呵呵呵……也就是因为这样,她的财源才能广进呐!
一个高三生怎么财源广进?
寇荷苞跩跩的开口,面露狡猾笑意。「靠、男、人!」
吓?莫非她小小年纪不学好,也学人家援交、被包养……
欸!她的赚钱管道可是很「合法」的好吗?开什么玩笑,靠灵肉卖钱是很危险的,一个不小心得了什么AIDS,那她这一生也甭玩了,而且她有严重的精神洁癖,要她和不同男人嘿咻,给她一亿她也不要。
她作风看似大胆、开放,但在某些部份还是很保守的。
她是靠卖男色赚钱啦!
男色?有哪个男人愿意给她卖?莫非……是她家中老父——寇双麟?
咳咳咳……当然不是!她家老父要卖,也没人肯掏钱,除了她家老娘!寇荷苞极力反驳。
那是……
白马王子!一个血统纯正,出身世家,长得又高又帅的美少年!
「莫非是……」
「没错!没错!」
「他为什么肯给你卖?」
「因为啊~我是他的救命恩人咩!」
答案很明显了吧?她出卖的男色就是在七年前倒楣被她打了通电话救了一命的夏正蓝。
救了那小鬼大概是她到目前为止最得意的事。
原来他是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大企业小少爷。
夏家全家老小因为她救了夏正蓝,待她如同上宾,夏家门户森严的大别墅任她出入。而且她救他还不只一次。
升上国中一年级那年的暑假,夏正蓝全家到海边别墅度假,也约寇荷苞一块去。
那天大人在海滩上,小孩下水玩,结果突来了一个疯狗浪把她和夏正蓝卷得远远的,大人要施救也来不及,眼见两个小孩就要葬身海底了,所幸寇荷苞是游泳健将,又加上她求生意志相当顽强,手脚并用,脑袋不断重复——
我不要死!活下去!不要死!活下去……
她一路慢慢的游回来,顺便把不谙水性,可怎么也不愿松开抱住她大腿的夏正蓝给拖回来。
从此,夏家人更视她为夏正蓝的贵人,待她更是加倍的好,也因此,两家人来往也就密切起来了。
甚至她国三时父母因为花艺精湛被外聘到美国,夏家女主人还舍不得寇荷苞离开,努力的说服寇双麟夫妇把她留下来,并承诺一定会好好照顾她。
那一年她正好考上第一志愿的女中。为着想上自己心目中的学校,她一直很努力,如今考上了反而不让她念,好像很对不起她。几经考虑,加上对夏夫人十分信任,寇双麟夫妇决定把女儿留下。
同一年,小她两岁、应该还在国中混的夏正蓝因为资质优异连续跳级的关系,才十四岁的他已是大一生了。
而且更令人生气的是,他才十四岁耶!一个原本该念国二的男生矮不隆咚的不也挺正常的吗?
可他的身高却有一七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