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硬要我换上这套,太久没穿了,实在很不习惯。」他老妈从小就爱逼他们兄弟穿三件式西装,说这才绅士,才显得出优雅。
「你妈是对的,我觉得你不用进办公室,直接站在门口就可以吸引人潮了。」她相信他可以多吸引一成以上的女性消费者。「果然……人要衣装。」她啧啧两声,踩下油门。
「你喜欢我穿这样?」
她转头看他一眼,觉得呼吸有点困难又快速转回来。现在,他有没有穿都不是重点了,好吧!她承认,她是肤浅,因为他外表的改变,她对他的好感度直直上升。
「职场上当然还是需要一定的规矩,这也是自我行销的一种,跟我喜不喜欢没关系。」她发表她的违心之论。
「如果你不喜欢,那我以后就随便穿好了。」他似乎有点沮丧。「我只在乎你的看法,要卖也是卖给你,其他人我才不在乎。」
「是『自我行销』,不是卖。」她纠正他的说法。
他撇过脸看向窗外,还在沮丧中。
「好、好、好,我喜欢,很喜欢,你以后都这么穿。」她只好软言相劝,拿他的执拗没辙。
白亦棋的脸立刻转回来,扬起灿烂的微笑。
她只觉好笑,他的个性像个大孩子,前一刻才下雨,下一刻阳光就露脸了。
商场上,男人大多将女人当成自己的附属品,甚至在选择女友的条件上,也以「带得出去」为首要条件,要求女人穿着得体、仪态端庄,她唯独没见过像白亦棋这样不在乎自己在别人眼中的评价,却在意身旁女友的感觉。
何况,她还不是他的女友。
这么一想,不禁感到窝心。
就算他是个毫无企图心的男人,至少是个尊重女人、疼惜女人的好男人。
「怎么了?」她开着车,眼角余光一直感觉到他像身上长虫一样扭来扭去。
「鞋子……我还是喜欢我那双夹脚拖鞋。」他弯身把皮鞋鞋带松开。
「你穿这样搭那双拖鞋,能看吗?」她对他的品味实在很不敢苟同。
「我记得刚搬到南投时,第一次逛夜市看见好多人都穿那种拖鞋,以前我老妈不准我们穿露趾的鞋子,就连凉鞋也不行,结果我试穿后,简直惊为天人,太舒服了,我一次就买了十双,怕以后买不到。」
「噗……惊为天人?有这么夸张吗?」她大笑,想像他怀里抱着十双拖鞋的「都市耸」样子。「放心,那种拖鞋的寿命大概会跟蟑螂一样长。」
「那就好。」他像心中放下一颗大石,松了一口气。
白亦棋安静了一会儿,没多久陆茜文见他又开始扯扯领带、拉拉袖子,一副快要窒息的样子。
她忍了忍,想说过几天他就会习惯的,他自己不也说过去一直是这么穿吗?
可是……又觉得他这样很委屈,因为自己习惯看男人穿西装打领带,也认为这代表着个人及企业形象,其实,也有不少企业人士渐渐走向休闲风的穿着……
「如果很不习惯,以后就穿你喜欢的吧!」她发现自己一直在打破自己的原则,会不会把他惯坏了?
「真的?」他转头看她,眼睛亮得几乎要射出一串星星。
「不过,不准穿得像在南投那样,也不准穿夹脚拖鞋。」她一撤就撤到最底线。
「为什么?那样不帅吗?」
「那跟『帅』完全没关系好吗?!你审美观有问题啊?」
「人家说舒服就很迷人,我想说穿那样这么舒服,肯定迷死人了。」
陆茜文此时脑中冒出一堆脏话的排列组合。「我看,以后你的衣服还是我帮你搭好了。」她不敢想像放纵他之后的结果……
「太好了!」他一口答应,快得让陆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