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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站选在台南的两人,晚上去夜市从头到尾吃了一遍,撑得两人轮流在车上打饱嗝。

    「喔,吃得我快撑死了……」羽茵摸着自己肚子,感觉腰围至少多了一寸。

    「呵,看你那吃相,我还以为你的胃是个无底洞哩!」君戎开着车,忍不住打趣。

    「你不知道,我在泰国最想念的就是台湾美食了,难得回来,吃到撑死也甘愿。」

    「你爸不是已经认命,不但把女儿『捐』出去济世,还由你A钱去救济了吗?又没人拦着不准你回来,干么把自己搞得黑黑干干的跟难民一样,你这就叫自讨苦吃。」

    她不服气地卷起袖子,露出自己这两年所锻炼的强健臂肌。

    「什么黑黑干干的,我这叫做精瘦结实。还有,这种小麦肤色多健美,不晓得羡慕死多少人呢!麦克都叫我『咖啡美人』,哪像你,一点审美观也没有。」

    又是麦克!

    这一路下来,羽茵动不动就提到那个让她凡心初动的美国白人,次数多到他都能背出那人的「传记」了!

    君戎不悦地微扯唇角。这个名字肯定会被他列入十大厌恶名单的榜首。

    听说那个麦克常常在工作一阵子后,便自费参加一些国际志工组织的援助活动。到泰国之前,他还在德蕾莎修女创立、位于印度加尔各答的「垂死之家」待过好几年,在羽茵口中简直就是天使下凡、世间难寻的好心人了。而这个好心人不但长得高大挺拔,还有一双比海水还清澈的蓝眼,而且出身名门,还是个小有名气的自由作家,根本是万中选一的好男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麦克越是被羽茵形容得完美无缺,君戎就越觉得火大。

    「对啦、对啦,反正那个麦克是个神,我是坨屎就对了!」

    「口气干么那么酸,我又没有那个意思。」神经特大条的她,终于察觉他的不悦了。「真要说的话,麦克应该是冰淇淋,而你呢——是一桶饭。」

    「饭?」他怀疑地问:「喂,你该不会是想笑我是个饭桶吧?」

    她抿唇一笑。「听不懂?那我就解释给你听吧!麦克就像又甜又清凉的冰淇淋,让人想吃又不敢常吃,怕胖;而你是香喷喷的白米,照三餐吃才不会饿肚子。」

    「你不解释还好,越解释我越糊涂了。」

    「笨喔!意思就是我虽然很喜欢麦克,但是你对我来说比他更重要。就现在来说,万一你们两个一起掉到海里,我就算冒着做寡妇的风险,也一定会先救你的,这样满意了吧?」

    君戎忍不住笑出来。「这是什么烂比喻!你的脸皮还真不是普通厚,跟人家八字都还没一撇,连『寡妇』都搬出来了。」

    她羞赧地白他一眼。「罗嗦!快找旅馆啦。」

    君戎不再一逗她,找着了事先预定好的汽车旅馆,两人不避嫌地同住一间房。说好听一点是为了节省开支,其实是羽茵怕不小心住到「出事」过的房间,死也要赖着他一起睡。

    反正他和羽茵青梅竹马、犹如家人的关系众所皆知,这回两人要开车环岛旅行,为求方便、省钱,不是住民宿,就是开进汽车旅馆的事,他早和羽茵商量好,故意在上节目时自己事先爆料,连狗仔都懒得来跟拍了。

    「喂,好大的水床耶!」

    洗完澡,羽茵像个孩子,开心地在粉红色的水床上蹦蹦跳跳、滚来滚去,房间简直变成她的游戏场。

    「喂,你别把人家的床玩坏了,小心待会儿破个洞,屋里冒『喷泉』就惨了!」

    原本坐在床边沙发上看地图,研究明天行车路线的君戎,啼笑皆非地提醒这个大孩子。

    「喷泉?!」羽茵眼里冒出兴奋。「听起来很好玩,来试试吧!」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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