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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女儿是当事人,余妈当然不会不告诉余娇娇,说之前她先叹了口气:“你说都是亲儿子,她这心是咋长的?人家就算偏心也就是偏了点东西,她呢,是其他儿子都不是儿子,只有她最疼的那个才是儿子。”

    余娇娇冷不丁道:“她家闺女也不是闺女,是别人肚子里掉出来的肉呢。”她是想起了医院里生孩子生到子宫脱落的赵红玉。

    余妈立刻想起人家说的赵鹏程最底下其实还有个妹妹,那姑娘也就比赵鹏程好一点点,没直接要了她的命,而是磕磕绊绊的养到自己能照顾自己后,就全靠自己养自己了。

    她倒是听其他人说过老赵家这个闺女不孝顺一嫁人就跟没了娘家似的,余妈当时就撇了撇嘴。

    她要是那姑娘她敢做的更过分,只是不认娘家算什么?说的好像认了这个娘家就会给她撑腰一样。

    余妈叹了口气拍了拍余娇娇:“我听说他们本来还想让你们养老大和老二家的孩子来着,幸亏你们走的早。”

    余妈听说的时候气的肺都差点炸了。

    她闺女都差点被他们的爹妈烧死,凭什么还让她闺女养仇人的女儿?

    明知道那两对公母是她姑娘把那两对夫妻送进去的,还让她姑娘养,这是嫌她姑娘死的不够快是?

    余妈听说后当时就冲到赵家村跟赵家村的干部拍桌子摔板凳的吵了起来。

    赵家村的干部也心虚啊,他们也知道没道理让人家余娇娇和赵鹏程一家子受害人养仇人的孩子,可这不是他们是这几个孩子最亲的人了嘛,也是没办法的事。

    被余妈这么一闹,赵鹏程和余娇娇是不用养了,成了余家村的人轮流养。

    粮食当然是赵家出,谁家都不富裕,没谁舍得把自家的口粮让出来养外八路的孩子。

    人家不愿意养的根本原因,还是这几个孩子被父母奶奶惯坏了,有一个算一个,在别人家吃饭也硬气的很,抢人家吃的,比人家孩子还霸道,吃了几次后大家就不乐意了,催促村里把赵母找回来。

    有赵母李翠花在,给这几个孩子做饭总没问题的。

    村里人催的厉害,村长他们没办法,又去镇公安局催,镇公安局也没办法呀。

    没有天眼的年代,找人全靠一张嘴和一双.腿,那笔大海捞针还困难。

    最关键是,也不知道李翠花怎么做到的,可能是夜里没人的缘故,真的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找也无从找起。

    直到大概半个月后,那时候余娇娇都已经去了首都了,塘口镇公安局接到南窑镇公安局电话,说有一个塘口镇的人在南窑镇闹事好几天了,被送到了他们南窑镇公安局,让他们找个人去认认是不是他们塘口镇的人。

    当时村长正好在塘口正公安局问人家有没有把李翠花找到,听到这个消息村长下意识的就觉得那个人是李翠花。

    人家公安局的人问为什么,村长说李翠花好像有个儿子刚生出来就送人了,只听说是南什么的,再加上别的不说,现在需要大张旗鼓找的人,可不就只有李翠花一个人嘛。

    不管是不是反正都要去看看,公安局的人就带着找村长一起去了。

    去了果不其然,就是李翠花,只是赵四那个小闺女又不见了。

    被李翠花闹腾的果然就是被她送走的那个孩子的养父母家。

    那孩子养父母挺有本事,两口子带着孩子都到外面有了工作,连娶的儿媳妇儿都是城里人,在供销社里当营业员的。

    也不知道李翠花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专门趁着过年的时候找上门,要求赵五——哦不,那孩子现在叫朱文才——要求朱文才养她和他侄女,并且认为朱家有本事,要让他们想办法把赵四给放出来。

    朱文才听到都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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